2月24日,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大增量资金投入、做好保障房金融支持、促进房地产企业解困、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优化增量住房供应等9个方面提出32条措施。
在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方面,《通知》明确,取消不必要的需求限制政策,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银行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在工作地或常住地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在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按当地首套房地产信贷政策执行。
同时,多渠道释放消费需求。支持人才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根据漯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关于支持房地产企业解困的通知》(漯河〔2022〕2号),购房人才补贴和契税继续发放至2023年8月31日。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研究出台提高群体购买力的政策措施,鼓励单位组织职工集中购买商品房,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当让利,加快销售节奏,快速回笼资金,活跃商品房销售市场,促进住房消费。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存量未开发土地,与有意愿、有需求的单位采取联合开发、定向销售等方式组织实施。
此外,加大个人公积金贷款支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对符合“百优计划”和“双千计划”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人才资格认定后三年内购买首套家庭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类分别提高至80万元和60万元。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漯河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提取账户余额帮助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也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帮助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公积金贷款。
同时支持改善性换房需求。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有住房后一年内在市场上再次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有住房转让金额的,按照新购住房占现有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通知》指出,在现有商品房供应充足的情况下,棚改和城市更新涉及的房屋征收原则上通过购买商品房、发放安置票等货币化方式实施。结合保障性租赁房、人才住房发展规划,鼓励用人单位、政府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以贷款贴息、补贴等方式购买现有商品房筹集住房。
在优化增量住房供应方面,《通知》提出,完善土地招拍挂规则,实行“净地”和“耕地”供应。合理调控土地供应节奏,按照供需平衡原则,统筹考虑住房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布局和开发进度,适当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对问题未解决、已出让逾期项目过多的房企,限制其参与土地招拍挂。
对于房企,《通知》提出,拓宽房企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重组上市,运用增发、配股等资本市场工具为其发展融资。推动专业信用增级机构为整体财务健康、短期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发债提供信用增级支持。鼓励债券发行人和持有人提前沟通,做好债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支付确有困难的,协商作出延期、更换等合理安排,积极化解风险。支持债券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回购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基金,投资现有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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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河南漯河: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4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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