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证券简称:宝盈股份公告编号: 2020-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应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6民初第30988号]受理通知书,现将本案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各方签订了《关于上海弘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以及与弘阳电子商务实际控制人之一马(以下简称被告)签订的《上海弘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规定,弘阳电子商务在被告控制下既未实现承诺的业绩,也未按期上市,故公司要求马履行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中的股份回购。被告未回应回购其持有的弘阳电商2.368%股权及支付原告股权回购款3000万元及支付自投资之日起至完全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018年12月,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关于相关事项进展及上海弘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由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近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6民初第30988号]]的《受理通知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本公司与马的其他合同纠纷进行立案。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此诉讼尚未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参考文件
1.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0)沪0106民初第3098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宝盈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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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3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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