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检察院
组织企业鸡尾酒会,邀请实地参观“项目”,承诺月息2%,保证本息...近日,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老年诈骗案主犯李某被该区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70后的李一直在思考如何致富。在多次“取经”中,李把心思都放在了老人的“养老钱”上。2015年底,通过“自我包装”,李成为外省一家机械配件公司的老板,招聘了近10名“业务员”,利用老年人的心理特点,用“话”一步步骗取老年人钱财...
“叔叔阿姨们,我们公司正在向多元化企业发展!”在策划组织的所谓“企业招待会”上,李拍着胸脯向在场的老人们作出这样的“承诺”:“你们的投资风险我来承担,大家一起赚收益。这种感觉可以从世界和日月中学到。”
来开会的老人们只是实地“参观”了一下企业,然后随手翻翻手上厚厚的“企业资料”...就在他们犹豫的时候,李提出要支付2%的月息,并根据贷款等级当场给予不同数额的红包,并由毕、赵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提供担保,诱导79位老人签订三、六个月的借款合同。
图为涉案证据。
就这样,老人们纷纷拿出自己的养老金进行投资,现金交付贷款,刷pos机等。,期望大赚一笔,却不知这只是一个“陷阱”...经查,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在这短短的5个月时间里,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李某团伙以公司生产经营为名,需要资金周转,扩大生产。组织“业务员”通过打电话、发传单、口口相传、组织酒会等方式,向多名60至80岁老人非法集资721.49万余元,每人损失9000元至65万元不等。
归案后,李辩称自己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对具体的集资诈骗行为并不清楚。他收到的钱也用于机械厂的改造和设备维修。经查,李等人收取集资诈骗款后,均于当日立即将其分走。相关款项采取小额取现的方式取出,隐瞒收款人身份及后续款项流向,逃避侦查,并未实际用于机械零部件公司的生产经营。
庭审现场,李当庭认罪悔罪。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与他人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鹿城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与另案一并作出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李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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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参加公司酒会的感想,参观酒企业的心得体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3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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