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选择租房来满足居住需求。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定金、终止方式等事项,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但在某些情况下,由于个人或工作原因,租客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在租赁期内搬出房屋。
那么,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要求退还部分租金吗?退租的法律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案例概要】小刘是一名在上海工作的白领。他于2020年10月通过房产中介租给了小王。
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6000元,押金12000元。合同到期后需要续租的,他们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重新签合同。
合同中还写明,如发生违约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刚毕业的大学生小王在上海找到了一份工作。他觉得小刘的房子地理位置好,设施齐全,价格合理,就决定租下来。他按时交了定金和第一个月的房租,搬进了小刘的房子。
起初,小王和小刘相处得很好。小王每月按时交房租,珍惜房子的使用。小刘烨经常关心小王的生活状况,及时处理房子的维修事宜。
然而,2021年3月,事情发生了变化。小王因为工作原因调到广州分公司,打算在广州长期发展。他没有及时告知小刘自己的意图,也没有交当月的房租。
小刘几次联系小王让他交房租,问他要不要继续住,小王都以各种理由回避或者不回复。
4月份,小王突然联系小刘,说自己搬到广州了,已经把钥匙等物品寄给中介了。他要求小刘返还自己剩余的押金和房租,即押金12000元和4月份房租6000元,共计18000元。
小刘不同意,说小王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解除合同,也没有支付3月份的房租。
小刘说,他找到了新的租客,但需要5月份搬进去。因此,小刘灿只退还小王押金6000元,并要求小王支付3月份的租金。小王不服,认为自己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退还部分租金。他说这是他和中介的协议,和小刘没有关系。
小刘说,这是他和小王之间的合同,和中介没有关系。双方争执不下,无法达成协议。
小王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小刘退还剩余的押金和房租。他认为自己有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有违约。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另一种是双方同意解除和一方行使协议解除权解除。
另一种是法定解除,符合法定条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达成解除协议,另一种是一方通过通知对方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合同。
本案中,小王与小刘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受《民法典》调整。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重新签订合同。
这意味着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小王如要提前解除合同,在租赁期限内搬出房屋,应在搬出前一个月通知小刘,并与小刘达成解除合同协议或行使约定的解除合同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只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房租,按照约定归还房屋、钥匙等物品,就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小刘退还押金。
但本案中,小王并未及时将自己的意思表示告知小刘,也未与小刘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或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是在他搬出后联系小刘,要求退还部分房租。
这显然违背了合同和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小王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仍占用房屋,无疑构成违约,使得小刘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的目的,即出租自己的房屋。
因此,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本案中,小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小王返还房屋、钥匙等物品,并赔偿小刘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本案的另一个争议点是小是否要求退还部分租金。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经履行的给付,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这意味着,如果合同解除后,一方已经履行了部分或全部付款,那么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给付是指当事人为了履行合同而进行的财产利益的转移。
在租赁合同中,付款主要包括租金、押金、水电费等。
本案中,小王与小刘签订的合同约定每月租金6000元,押金12000元。这意味着,小王要按时支付每月6000元的房租,合同到期后归还房屋和钥匙后,小刘要无息归还12000元的押金。
但本案中,小王并未支付3、4月份的房租,并于4月份提前搬出了房子。这说明小王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
因此,小依法退还扣除相应损失后的余款,而不是无条件退还定金和租金。
小王要求退还部分租金的主张不符合合同和法律规定。即使他和中介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改变他和小刘之间合同的效力和内容。因此,不能以提前解除合同为由要求退还部分租金。
【概要】在房屋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遵守合同和法律规定,按照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在租赁期限内搬出房屋的,出租人可以根据约定的解除权、法定的解除权、欺诈、误导等原因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和钥匙,赔偿损失。
同时,承租人不能以提前解除合同为由要求退还部分租金,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也提醒广大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终止方式等事项,避免歧义或争议;
2.按约定支付租金或收取押金,不要随意变更或冲抵;
3.尊重对方的财产权和居住权,不要擅自侵占或收回房屋;
4.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收据、短信、录音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用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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