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2019年4月20日报道,交一两千块钱的“包装费”申请一百万港币贷款,是个噱头。两名男子精心安排,两个月内成功诈骗200多名受害人共计200多万元。19日,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经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谋、范某,于不久前被以合同诈骗罪成功定罪,两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零风险承诺,受害者蜂拥而至
家住杭州的梅女士(化名)是200多名受害者之一。2016年11月初,她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深圳有一家公司可以办理香港贷款,于是托了另外四个朋友从杭州去深圳,找到了一家位于福田区某商圈的投资公司。接待他们的是该公司的业务经理方。方经理初步了解后确认,根据梅女士等人的信用状况,他们的贷款额度是每人150万港币到600万港币,45天可以放款,但要交包装费。
“打包费”是指同一笔钱重复银行化,形成虚假流水,打包到一家香港投资公司,再通过该公司向香港多家金融公司申请贷款。
方经理进一步向梅女士等人说明了这家投资公司在深圳的具体流程:先将贷款人包装成一家香港公司的股东,后期再为贷款人开设理财账户作为资产证明,但贷款人需要向账户中打入1000-3000美元;然后把打包好的身份和资产证明交给香港的金融公司,香港的金融公司会打电话给贷款人进行回访;回访结束后,安排客户去香港拿贷款,深圳公司会扣除手续费。方经理最后强调,公司已经承诺,如果香港不办理贷款,公司将全额退还包装费,并负责客户的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
梅女士等人的顾虑完全打消了,于是五个人每人扫描了二维码,交了1000美元的包装费,还签了合同。在梅女士的期待中,公司承诺的45天贷款期限很快过去了,但她始终没有等到贷款消息。2017年1月6日,梅女士实在没办法再等了,再次来到深圳与公司面谈,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空主要负责人联系不上。这时她确认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据警方事后统计,像梅女士这样被涉案公司做出的零风险承诺和交通住宿补贴吸引的外地受害者不在少数。他们觉得即使贷款申请不成功,也不会失去自我,还可以免费去深圳旅游。很高兴你来了,这个主意吸引了许多千里之外的受害者。
合伙人被捕,贷款诈骗曝光。
2017年2月底、7月中旬,被告人孙谋、范某相继落网,这起利用“境外贷款”疯狂敛财的闹剧大白于天下。经查,被告人孙某与被告人范某于2016年9月开始合谋,以替客户办理“港贷”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并约定由范某负责设计、提供宣传资料、收取支付宝账户、管理诈骗资金等幕后事务。由孙负责具体实施诈骗,骗取的资金四六分成。
同月,孙在深圳市福田区某高档写字楼租用多间办公室开设投资公司,并以“姜文”为化名担任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10月起,孙雇佣了10名业务人员开发客户。对于这些不知情的业务人员,孙以“打法律‘擦边球’”为由,规定他们在与客户打交道时必须使用公司安排的化名,而不能使用真实姓名。这些业务人员有基本工资。如果招揽到客户,Sun将以佣金的形式按比例支付。
纵观整个骗局,孙和范可谓精心布局:从申请平台、转账账号名称、操作流程、激励机制等一步步策划。,甚至员工的名字也成了他们逃避法律的手段之一。由于公司“经营有方”,业务量在短时间内呈几何级增长。但再高大上的外衣,也掩盖不了造假的本质。随着客户对贷款发放日期的催促,逐渐发展成了投诉。2016年12月底,被告人、范某在未办理任何告知手续的情况下,悄悄关闭公司,携款潜逃。2017年1月中旬,第一名受害者报案,引发连锁效应。至公诉日,共有212名被害人报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高佣金导致“客户变成中介”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还发现了一个发人深省的事实:此案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利巨大。除了涉案公司做出的“零风险”的诱人承诺,“客户成为中介”也是一个助推器。
受害人张先生(化名)也是外地人。和前面提到的梅女士一样,他在接受短期培训后,交了“包装费”。但后来被公司看中,发展成中介,并承诺给他5个点的高额佣金,即如果客户投资1000美元,成功申请到150万元的贷款,他提5%就可以得到7.5万元的中介费。
据张先生回忆,他已经发展了30多个亲朋好友成为客户。业务拓展期间,公司只给了他3万元业务费,用来支付客户的住宿、吃饭等费用,已经花光了。但是后来,公司没有贷款就跑路了。他介绍的客户被骗了几十万元。因为他想赚那笔“佣金”,他成了亲友眼中的“另类受害者”。不仅被骗了“包装费”,公司的提成也没有兑现,还因为介绍别人下水欠下了一笔无法偿还的“人情债”。事发至今,张先生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后悔不已。
检察官:不要相信中介安排融资贷款。
孙、范归案后,起初均抱着侥幸心理拒不认罪,后又试图通过混淆幕后内部分工、分赃比例等方式推卸责任,以减轻自己的责任份额,达到减轻处罚的目的。负责的检察官严格控制证据。根据本案多名被害人和业务人员的证言,结合涉案合同、票据、银行流水等多项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排除了两被告人的辩解合理性,使这群合同诈骗“二人转”的角色得到真实还原和准确定性。同时认定两被告人为同一犯罪目标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应为共同犯罪。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名被告最终认罪。
此外,不考虑涉案公司的诈骗行为,检察官还发现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情况:假设涉案公司没有骗取所谓的“打包费”,并且确实有公司可以申请到这样的贷款,那么这212名被害人通过非法手段骗取贷款,与某第三方公司联手编造交易流水、身份信息、贷款用途等事实。即使他们成功申请了贷款,他们自己的行为也可能涉嫌骗取贷款。
检察官提醒,贷款融资难是很多中小企业或个体经济发展的痛。为了获得融资贷款,中小企业和个体业主千方百计寻找不同的途径,甚至不惜高利贷盘剥或像本案中的受害者一样支付“包装费”来获得贷款。本案被告人深知巨大的需求市场,于是铤而走险,谎称可以办理境外贷款牟取暴利,并为客户提供“打包”服务,收取“打包费”,仅两个多月就牟取暴利后潜逃。但易得易失,两被告人不计后果的敛财方式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检察官也希望通过本案提醒中小企业或个体业主,融资贷款要谨慎,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中介安排,以免遭受损失;同时告诫中小企业或个体企业主,通过“包装”获取贷款是违法行为。事件一旦被抓,会影响个人和企业的诚信,不要以身试法。(记者上官通讯员王)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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