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1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简称“原贷款人”)订立融资协议,据此,原贷款人已同意向公司提供9.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期限为自首次提取贷款之日起36个月。
根据融资协议获得的贷款将由碧桂园用于满足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需求,包括开发本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融资协议的条款,融资协议项下的可用融资将于以下任何事件发生后15个营业日内立即取消,碧桂园须偿还贷款及其应计利息:
(1)杨国强先生及杨女士(共同)并非或不再(直接或间接)为本公司所有已发行股本的最大实益拥有人;
(2)杨国强先生及杨女士(共同)并无或不再(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0%或以上;
(3)杨国强先生和杨女士(共同行动)不控制或不再控制本公司。就本段而言,“控制”是指有权决定公司的管理和政策,无论是通过拥有有表决权的股本、合同还是其他方式;或者
(4)杨国强先生或杨女士不是本公司董事长。
这篇文章来自Viewpoi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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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大丰碧桂园售楼号码,大丰碧桂园物业电话号码":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1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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