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全县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吉焦函〔2023〕37号)文件精神,结合娄烦县实际,现将娄烦县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二、登记对象
6周岁以上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第三,需要准备材料
(一)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户口簿(本县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2.房产证。
3.出生医学证明。
(2)移徙工人的子女
1 .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户口簿》。
2.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本县居住证满一年(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
3.农民工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证明(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有效营业执照1年以上(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
4.随行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学区划分
(一)乡镇小学与学区划分相对应
居住在农村的适龄儿童就读于相应中心学校所辖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
(2)县级小学对应的学区划分
实验小学:永胜路——红山五巷以东,利民路以西;红叶小区、阳光水岸东小区;贺家庄村、新良庄村(含后黑山村)、罗瑶村。
第二实验小学:永胜路——洪山五巷西区;丽泽园;金茂小区、龙兴小区、阳光水岸西小区;舒适的社区;娄家庄村(含白道坡村)、童子崖村。
第四实验小学:利民路以东区域。
于君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御景园、采煤沉陷区(非交易户)、大福村(底层户)。
尖山学校小学:尖山矿区、魏源坪村、席晖村、何家栏村。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方法
"一贯"入学的学龄儿童。
户籍所在地(以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为首)与实际居住地(以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为准)一致的县内适龄儿童,按其实际住址在相应学区内的小学或教学点就读(直系亲属是指与本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孙辈等。).
今年义务教育入学继续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制”,即从入学当年起,同一套房子原则上6年内只能享受学区内小学一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受学区内初中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本县“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人户分离”(即户口与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按以下顺序分步实施,在招生计划体系和班额限额内补缺分流,直至名额满员。
1.娄烦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库区移民、矿区移民、采煤沉陷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村的适龄子女,具有村委会、乡政府、移民开发局或乡村振兴局等联合出具的安置住房有效证明(分房证明、交款收据等,,且户主及适龄子女为直系亲属),按安置地址在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2.在旧城改造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旧城改造前的房产登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证明)。
3.在本县购买商品房的适龄儿童凭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证明(直系亲属或本人财产证明)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文本或网签协议及全款凭据(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按居住地址在相应学区入学。
4.通过个人交易方式在本县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凭购房合同、契税、购房全款支付证明、公证单位签字盖章的水、电、暖缴费单(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按其落户地址在相应学区内学校就读。
5.在本县租住暂住地的适龄儿童确需在本县小学入学的,须提供租房协议、房租金条、缴纳水、暖、电的票据(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及入学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提供的信息和县城学校的学位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以上五类适龄儿童,如果其监护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其子女入学将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跨县“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1.农民工子女要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暂住在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的,直接在相应的小学或教学点就读;暂住在县城的,根据县城学校的程度,就近安置,不得择校。
2.户籍属于太原市其他县的,在本县暂住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当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需在本人实际居住的学校入学的,直接在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入学。暂住在县城的,根据县城学校的程度,就近安置,不得择校。
(4)学龄残疾儿童上学
根据该法,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得到保障。各学校要对辖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进行摸底,落实“一人一案”政策,纳入学籍管理。轻度残疾的学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中度和重度残疾儿童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被送到学校接受家庭服务。各学校要层层落实休学责任,做好休学报告撰写、联控联保和劝返工作。
(五)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按照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教育优待和照顾政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监护人或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后,县教体局可根据其就读意愿安排。
(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
民办学校在审批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时招生,不得招收审批管辖区域外的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除外)和未进行网上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没有入读私立学校的学生会默认选择公立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多胞胎孩子势必要摇号,家长可以自愿选择。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对于未被私立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公立学校的学位空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不及物动词注册方法
2023年,全县所有小学实现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手机或电脑注册其小学入学账户。
(1)手机终端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微信官方账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然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七。相关信息的描述
1.本县所有今年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小学入学登记需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登记并填写信息。不注册会影响其子女入学后的正常注册。
2.适龄儿童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个人关键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系统会对适龄儿童的登记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适龄儿童家长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择校。
3.信息提交后,报名者可在小学报名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港澳台和外地需要入学的适龄儿童不需要网上报名。家长可直接向县教体局教育股咨询相关政策,现场报名。
5.因特殊情况,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办理注册。
6.小学招生报名完成后,网上审核招生信息,由学校或教体局适时通过电话或短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者发出招生通知。需要现场审核资料的,由学校或教体局向报名者发出审核通知书,要求家长按照县教体局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中心学校和尖山学校负责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材料的审核。在县级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于君实验学校、第四实验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到县教体局现场审核。
7.每个新生只能申请注册一次,重复申请无效。小学入学报名时,网上报名时间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时错峰入学。
在全县小学网上报名过程中,学校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家长提供方便。各学校要安排好招生人员,做好在校的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工作。对于学生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进村,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登记。
电话:5399319
附:娄烦县2023年小学入学时间表
娄烦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8日
娄烦县2023年小学招生时间表。
1.7月8日:娄烦县小学招生相关政策公布。
2.7月10日8时至7月14日18时,全县小学招生统一网上信息注册。
3.7月15日-7月16日:县教体局整理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数据。
4.7月17日-7月28日:县教体局和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和录取。需要现场审核资料,学校或教体局会向报名者发出审核通知书,要求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适龄儿童页面必须复印在一张纸上)。根据县教体局安排的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中心学校、尖山学校负责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审核;在县级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于君实验学校、第四实验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到县教体局现场审核。
5.7月22日-7月28日:县教体局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对公办小学进行入学审核。
6.8月5日:全县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7.8月26日:开展小学新生均衡安置工作。
来源:娄烦县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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