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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小产权清零行动,长治小户型新房出售信息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明令禁止,但山西省长治市周边仍有不少“小产权房”交易。

“小产权房”为何屡禁不止(信访调查)

山西省长治市市民来信反映,在长治,“小产权房”屡禁不止,尤其是城市周边,导致房地产市场无序发展,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这种乱象能够得到纠正。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坚决制止在建和在售的“小产权房”,严厉查处。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表示,“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和购买不受法律保护,要坚决遏制非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

所谓的“小产权房”不仅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而且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纠纷。记者就读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采访调查。

长治市周边的“小产权房”非常普遍,市民已经习以为常。

新新园小区位于长治市北郊小辛庄村。有四栋高层居民楼,一部分在村民间流通,一部分对外出售。11月初,记者来到这里了解情况时,正巧遇到一位销售人员。他说:“销售价格是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买房是和村委会的协议,乡镇出具证明,盖章。”“最好是全款,不能抵押贷款,或者走消费贷款,先放上。”“没有房产证,都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一些村集体或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业主不依法办理手续,很难取得房产证。即便如此,记者在长治市周边走访发现,很多村庄都有“小产权房”,少则一两间,多则七八间。比如在长治市西郊的蒋村,三栋新楼房矗立在村头,很多业主都在忙着装修。这些都是“小产权房”,但是已经全部卖掉了,没有剩余的房子。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售、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是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所以,一旦买了“小产权房”,就不能退,也不能交易。记者采访发现,在长治,对外出售“小产权房”的现象较为普遍。

长治市西郊的马宝村从2012年开始集资修建了一批6层楼房,命名为宝马家园小区。很多村民反映:“先是村里的人被压,然后被卖到外面。一般都是跟村里签协议,都是小产权,没有大红宝书(房产证)。”由于小区的房子都已经卖完了,村委会的一位值班人员拐弯抹角地介绍:“现在只能和村民私下交易,不能过户,也不能办证。房产得在本村村民名下,但归你。”

站上村离马宝村只有一条街。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以村委会名义注册成立,随后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了金展上城国际社区。一些房屋用于村民安置,一些出售给外界。到现在,该小区已经建成销售多年。

根据现行法律,建设和销售房地产项目,必须首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俗称的“五证”。

记者看到,金盏上城国际社区售楼处挤满了前来咨询买房的人,还有人在咨询台排队。售楼处墙上,长治市国土局城郊分局预审意见和长治市城郊发改局申请报告批复,并非法律规定的“五证”。对此,销售人员承认“土地证还没有”,并表示已纳入城中村改造,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在采访调查中,记者也随机与一些市民和房产中介沟通,发现他们普遍对“小产权房”习以为常。很多出租车司机反映,郊区的楼基本都是“小产权房”。一位江村业主说:“在长治郊区,大部分都是小产权,没有大红宝书。”

“小产权房”风险隐患多,购房者权益难以保障。

走过小区、售楼处、房产中介,人来人往。虽然是“小产权房”,但一些小区的入住率还是比较高的。在马宝村和江村,几位业主饶有兴致地和记者聊起倒卖“小产权房”的“致富经典”:本村村民以优惠价格购买村里集体开发的房屋,日后再以市场价卖出,赚取差价。

当问及有关部门检查房屋的程序?小辛庄村一家杂货店老板说:“这个村所有买房的村民都有村里发的绿皮书。其他村的人来买房,只要愿意在交了房价的基础上再交一笔钱,就能拿到村里发的蓝图。以后遇到问题,可以拿这些来协调。”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绿本”和“蓝图”并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房产证。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听到了很多“小产权房”购房者的担忧和抱怨:10年拿不到房产证;落户、上学等很多事情都做不到;而且房子不能合法转让、抵押,保值增值受到影响。

长治市民韩女士于2016年4月在金盏上城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约定当年年底交房,但一直拖到今年5月。“买房的时候,我只是和占上村村委会签了一份收据式的协议,一张A4纸,我们没有写什么权益。以后遇到问题怎么办?因此,我们要求重新谈判一份正式合同,至今没有完成。”

由于“小产权房”不是正规商品房,司法机关无法以商品房买卖适用的法律法规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难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4年前,长治市民段女士在长治市郊区老顶山镇赵奥村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并支付了房款。房地产项目本来是村委会和开发商合伙搞的。后来村委会不再与开发商合作,收回了开发商原本承诺出售的一栋楼。“我买的房子就在这栋楼里,”段女士说。“找开发商,他们不退钱,拿不到钱,村委会也不交房。我不知道怎么推理!”据她介绍,遇到类似麻烦的还有30多户。

监管不力是“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长治市政府相关部门也知道上述“小产权房”隐藏的风险。国土局认为:“不要买小产权房,业主利益容易受损。”住建局指出:“没有手续的开发商,意味着无法及时监管。如果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可能会跑路,导致项目烂尾;如果开发商偷工减料,可能会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成为豆腐渣工程。”房产服务中心表示:“一是损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损害群众利益,三是损害政府公信力,甚至滋生腐败。”

各部门对“小产权房”的风险和隐患有这样一致的认识。长治市政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长治市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规范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展“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等,都涉及清理整治“小产权房”的内容。多部门表示,“消除增量,消化存量”是当前清理“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则。

那么,为什么长治的“小产权房”问题依然屡禁不止?

近年来,城市周围的土地上长出了如此多的“小产权房”。长治市国土部门找到了吗?采取了哪些整治措施?面对记者的提问,国土局局长李勇没有明确回答。他说:“主要是经济发展需求太快,项目赶时间。”

长治市规划局副局长郭敏说:“这是历史积累的。以前‘先上车再买票’的现象比较普遍。”

长治市住建局局长范连兴认为,一是开发商和村委会的违法违规成本低;二是这些房地产项目没有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格比较低。还有一个原因是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管理机制和信息系统,但缺乏共享,部门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长治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程琦曾任县纪委书记,接触过一些村干部违法用地的案件。他分析,代表村集体经营管理土地的村委会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至少他们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其次,无论什么样的建设,都是在陆地上进行的。作为国家明确规定的土地监管部门,土地部门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第三,规划、房管等其他相关部门,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相关问题,也有责任向组织汇报。

长治市规划局局长张俊杰提到了去年成立的城市综合执法局。他说,“我们会对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进行事后监督。但对于那些没有办理手续、没有取得许可的项目,监管就不再是我们的事了,应该由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此外,记者走访了长治市郊区和市区的多个楼盘,发现不仅有“小产权房”,很多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楼盘也是不完整的。在新城市花园、鹿港国际、梅园商务、御景孔雀城等小区的售楼处,销售人员并不避讳“五证”不全的问题。御景孔雀城、梅园商务等小区的销售人员也说:“不批不建,先卖,都是长治做的!”

长治如何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有效整治相关乱象,维护群众整体利益?本报将持续关注。

■编辑后

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

未经批准先建后卖等“小产权房”屡禁不止,不仅违反了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也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健康发展,使中央的相关政策精神在地方走样、落地空。

现在一些地方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总是找理由搪塞,想办法灵活对待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在利益面前,有的只盯着“小算盘”,看不到一盘全国的棋;在责任面前,有的只求眼前的过错,不求长远的功德;面对“硬骨头”,有的能躲能推。如今“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问题。

改革发展的阻力往往是一块“硬骨头”;化解和防范风险,往往要处理一些久拖不决的棘手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更需要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面对种种困难和挑战,尤其需要“舍我其谁”的担当和决心。

张洋施一琪记者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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