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勤
编辑|云慧云
12月24日,官网,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发布《化妆品非法声称和虚假宣传的认定》一文,对化妆品声称进行界定。
文章称,化妆品是指以擦、喷或其他类似方法涂抹在皮肤、头发、指甲、嘴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容、修饰为目的,作用温和,仅起辅助作用的日化工业产品。对于具有夸大功效、明示或暗示医疗功能,或者具有相当煽动性的宣传用语,消费者应当理性对待。禁止使用超出产品用途的词语。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条例》、《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的要求,化妆品声称中应禁止使用“除皱、抗疲劳、抗氧化、抗过敏、无斑点、生发”等字样。
这次食药监声明的重点一方面是严厉打击以夸大效果诱导消费者的宣传语言,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明确化妆品和医疗领域的界限。
对此,上海家化向界面新闻表示,公司将对所有营销人员进行索赔措辞方面的培训。截至记者发稿时,欧莱雅中国尚未就相关问题回应界面新闻。
此外,知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上述主张的措辞尚未明确纳入规定,广告协会仍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讨是否要“一刀切”。
进入2019年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规范化妆品宣传方面动作频频。
年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明确化妆品宣称“药妆”违法,化妆品品种中不能添加EGF(人低聚肽-1)。
11月2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十大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赫然在列。由于虚构商品用途,欧莱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一位法律人士告诉界面新闻,广告法对广告内容的限制越来越多。如果足以影响消费者购买,但效果没有达到宣传的标准,就会导致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大部分案件容易判断,少数需要执法部门进行专业判断。对于欧莱雅这样的集团来说,20万确实是小数目,小罚款是因为行政处罚。此外,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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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国家药监局发文,化妆品公司不能再自称产品“祛皱”、“抗氧”":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6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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