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高发突出,欺骗性强,受害人数多,诈骗金额巨大...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多起P2P网贷非法集资案件。2月19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提醒,希望人们增强风险意识,警惕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2018年6月以来,全国各地P2P点对点借贷平台风险频发。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380余家网贷平台立案侦查。据不完全统计,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资产价值约100亿元。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多发、高发。2018年6月以来,部分地方P2P点对点借贷平台投资人集中报案,案件高发凸显;欺骗性强,犯罪嫌疑人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息为诱饵。
例如,2018年底,垣曲县公安局破获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2018年1月至5月,王成立“元趣商贸有限公司”,自称取得方大长风有限公司授权,利用下载手机APP“万花筒”软件在元趣针对不特定对象注册会员,并通过拉人组建微信群发展会员吸收资金等方式进行推广。案发前,王非法吸收资金378.5万元。
2017年12月,犯罪嫌疑人刘成立“欧盛外汇理财工作室”,通过手机微信、讲座、注册会员代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将注册会员公众号拉入“oz大中华区系统亚太A区286群(微信群)”。此后,自称欧盛外汇理财公司领导的牟磊、张某承诺成为会员后每月享受两次分红和每月返利。2018年5月7日,欧盛外汇理财网络平台突然停止资金兑现,微信群里自称是公司的高级经理和讲师也失联。截至目前,涉及损失金额1345.0414万元。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理财投资中,看好“钱袋子”,就要掌握好这“四看”妙招。再看合法融资。比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发展P2P业务、小贷等。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在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第二,看宣传方式。看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等方式获取集资信息,还是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第三,看商业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呢?募集资金是用于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资去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有哪些?第四,看参与者。任何人都可以参与集资。(辛戈)
扩展
八类非法集资骗局
1.无证机构和互联网平台非法开展资产管理、投资理财业务,销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2.未经批准,销售、宣传“保本保息”“低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收益率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
3.未经批准,打着“银行”、“保险”的旗号向社会公众集资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4.以投资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的名义向公众集资。
5.打着“虚拟任务”、“加盟积分”、“消费返利”的幌子向社会公众集资,无货无实体可依托。
6.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产业为名,承诺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集资。
7.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向不特定社会对象募集资金。
8.以“金融互助”、“保险互助”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集资。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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