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4420.584万元。其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总行罚款17600922922元,没收违法所得600922922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600万元。主要违法事实包括:
一是农户贷款发放后流入房地产企业。
二是农村个体生产经营贷款的贷后管理不到位
三、农户发放的小额贷款转为定期存款。
四、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融资。
五、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六、装修贷款不审慎。
七、商品房贷款不审慎。
八、违规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
九。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导致不良贷款率不准确。
十、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XI。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行客户单独授信。
十二。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
十三。贷款回流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
十四、归还的贷款用于支付存款。
十五、归还贷款用于转存定期存款。
十六、贴现资金回抽屉。
十七、信贷资金转入证券账户。
十八、贷后管理不负责,造成关联企业大量占用信贷资金。
十九、扶贫小额贷款“企业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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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农业银行被罚没4420万元,涉商业用房贷款发放不审慎等19项违法违规事实":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2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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