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通过网上公示招聘海外人才(摄影:兰思明)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张文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安居办法》向社会公布。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符合南海人才政策的人才,最高可获得800万安家补贴。
实物出租和出售:
优先购买人才住房
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经佛山市南海区认定和评定的一至七类人才和特色人才。人才住房支持通过实物租赁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申请人不能同时享受租房补贴和货币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家庭成员中的人才,只能按照其中一方的标准申请人才居住和赡养。
租售实物包括优先购买人才住房和入住政府所有的人才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南海区政府持有的人才住房,可以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一至五类人才。政府住房持有人应制定人才住房销售方案,经区住建局、水利局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在优悦佛山一卡通服务平台南海子平台发布。平台定期发布人才房源信息和销售计划。南海区政府持有的人才住房可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所得购房款上缴区财政,统筹安排区内人才相关资金。
符合条件的六至七类人才可申请租赁政府举办的住房,享受一定建筑面积的免租优惠。第六类人才不超过60平方米;第七类人才不超过25平方米,享受免租面积优惠的期限不超过3年。
在申请条件方面,申请人需要在取得人才认定资格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获得人才认定资格之日起至申请人才住房支持之日止的前3年内,未转让或出售其在佛山的住房。
货币补贴:
安置补贴以两种形式发放。
选择货币补贴,一至五类人才可申请发放安家费补贴购买南海辖区内商品房;六至七类人才可申请发放租赁补贴,入住社会租赁住房。
在金额上,符合条件的1类至5类人才可申请总额分别不高于8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含税),但总额不超过购房发票金额。安置补助费分五年按30%、20%、20%、15%、15%的比例发放。符合条件的六至七类人才可享受每人每月12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标准。租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最多可申请3年。
申请人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分五年按30%、20%、20%、15%、15%的比例发放安置补助费;申请人所购住房仅办理合同备案的,补贴发放单位核实后按30%的比例发放首笔安家费补贴,其余补贴在申请人办理抵押担保后的四年内按20%、20%、15%、15%的比例发放。
享受安置津贴的申请人,自首次领取安置津贴之日起,应在南海区服务满10年。申请人未领取安置补助费,因工作单位、个人身份等原因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照无工龄比例扣缴相应的安置补助费。
此外,优先购买人才住房和限制转让住房产权用于首次领取安置补贴之日起10年内申请安置补贴的,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申请住房产权转让的,按比例返还已领取的安置补贴。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学校编辑|李成
沈倩|曾严敏
实习生|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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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公告,佛山安家补贴":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2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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