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众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新,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州实际,出台了《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
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
1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构建我州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扩大新的就业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掀起大众创新创业热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1
实施创新创业凉山行动,依托工业园区建设凉山州创新创业中心和州市共建的凉山州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形成“创业苗圃一孵化器一加速器一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到2020年,实现创新创业主体从小众到大众、创新创业载体从重点布局到全面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从强调硬条件到注重软服务的转变。
2
创新创业人才多方汇集。
围绕入孵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研究开发,构建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和培养高地,扶持培养创新创业科技人才2000人以上。
3
创新创业载体快速发展。
打造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等新型服务平台,建立创业俱乐部、创业示范园、创客空间等创业载体,为梯级孵化体系助力。力争创新创业载体数量达到100家,载体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
4
创新创业资本大量集聚。
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引导,构建“创业投资+债权融资+社会融资”的多元投融资服务体系。全州创新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创新创业担保贷款突破100亿元。
5
创新创业先进理念基本树立。
逐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降低门槛、采取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宣传、引导力度等措施和手段,形成以创新创业为荣,人人支持创新创业、人人推动创新创业的良好风气和以创新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浓厚氛围。
6
创新创业服务功能明显提升。
科技企业孵化场地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为初创企业提供研究、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系统的培训、咨询、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支持;提供专业公共技术、企业培训、项目申报、商业策划、技术贸易、投融资、创业导师等服务;服务机构达到10家以上,创业导师达到200人以上,实现综合服务体系全覆盖。
7
创新创业产出成效明显。
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引导,扶持入孵企业,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500家以上,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创新型企业达到6 0家以上,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不低于700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5年内通过省级认定,为创建国家级孵化器创造条件。
三重点任务
1.建立财政资金扶持机制。设立凉山州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建立创业投资引导机制、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新创业,重点支持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激活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支持有愿望、有能力的各类人才自主创业。深化人才引培体制改革,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鼓励支持州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及其他职级待遇,不影响工资正常晋升和职称评定。
3.打造较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孵化器。加快建设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凉山州创新创业孵化器,拥有较为完善的供水、供电、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和现代办公设备。
4.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机制。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各类科技金融服务产品,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小额贷款、科技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切实整合有关资金,由政府、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设立规模为2 000万元的凉山州创新创业贷款风险池。
5.推进创新创业公共资源开放。优化我州创新创业平台布局,形成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协调发展体系,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向社会开放,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研发服务。
6.搭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打造特色众创空间,支持建立一批以大学生创新创业为代表的创业苗圃。支持西昌学院、凉山州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打造凉山州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7.优化先照后证登记模式。放宽创业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8.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四支持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州本级产业园区资金、应用技术推广资金、技改专项资金、技术创新资金、高新技术孵化资金、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资金、产学研合作研究专项资金、工业强州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企业挖改资金、科技成果暨专利转化资金、落后产业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
2.积极开展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对在凉山境内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创业实体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优先支持州内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入孵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工作,3年内给予每月最高1000元的生活补助;3年后在凉山州购买住房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助,不购买住房的,继续给予房租补贴。在凉山各类创业园区或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当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达到企业总人数30%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两年的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后补助贴息。
3.大力扶持草根能人创新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大力支持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创新创业,保障其在创业准入条件、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税收减免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优惠待遇;启动实施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加强团委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开通青年创新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提供3万到10万元免息、无抵押、免担保创业贷款;建立凉山州青年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库,为创新创业青年“一对一”配备创业导师。
4.促进广大青年创新创业。多渠道引导、激励、帮助和支持广大青年创业就业。启动实施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加强团委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开通青年创新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提供3万到10万元免息、无抵押、免担保创业贷款;建立凉山州青年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库,为创新创业青年“一对一”配备创业导师。
5.大力扶持入孵企业发展。进入孵化器的科技企业,除享受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所必须发生的测试化验、专利申请、专家咨询费用,给予总额50%的补助扶持政策外,根据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初创企业一成长企业一成熟企业”分类分阶段扶持政策。2年内免费享受孵化器提供的情报信息、专业咨询、财务会计、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办公场所租金全免。争取到省级以上的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的,在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退出孵化的成熟企业,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6.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依法采取专利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国有企事业单位实施内部职务发明专利,在专利有效期内,允许每年给予职务发明人该专利转化产生利润一定比例的奖励。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益的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企业通过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购买的科技成果,400万元以内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400万元以上的补助20万元;3年内成功转化且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10万元奖励;对授权发明专利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实施转化的再给予每件1万元的奖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处理侵权行为并将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营造创新创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各类资本到凉山州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孵化器或产业加速器的载体,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技术创新团队、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经省、州科技部门组织评审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牢I、助;对成功创建院士工作站并实施R&D项目的,一次性给予1 0万元的补助;对利用闲置资产建设众创空间或创新创业俱乐部,并运营2年以上的,经评估认定,一次性给予5万至20万元的补助。对营业额在20万元以上且运营良好的科技中介、咨询、知识产权、技术交易、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科技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凉山州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努力提升创新创业管理服务能力。
2.形成推进合力。州、县(市)、园区要加强工作协调,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创新创业孵化空间的指导和支持。
3.营造良好氛围。打造凉山创新创业活动品牌,征集活动主题语,设计具有凉山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标志。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公益活动,搭建创新创业展示和投资对接平台。
同时为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出台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深入实施优先战略
1.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重点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重点围绕我州水能、矿产、农业、旅游、民族文化五大资源优势,打造更多的经济增长点,拉动就业;重点引进技术领先、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培育壮大高水平的本土企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重点支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健康养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能力。
3.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措施。注重培育凉山特色品牌,增加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在政府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小微企业产品。
4.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到2%,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及时落实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2
建立就业创业联动机制
1.建立项目建设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州、县市人民政府公共投资尤其是资源开发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考核机制,将解决就业问题作为硬性指标,除科技人才、高技能等凉山紧缺的高中级人才外,其余普通性岗位80%以上专门解决凉山本地劳动者就业。
2.建立发展服务业、民营经济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商务、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利用特色资源发展优势服务产业,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特别是大力支持旅游服务业、文化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发挥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
3.建立发展农村经济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联动机制。各县市要发挥农业资源优势,结合实施精准扶贫,把发展农村经济与增加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种植养殖等产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4.建立企业改制与稳定就业岗位联动机制。国资、经信等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大中型企业在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时利用非主业资产创办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做到能分流的职工不下岗,能保留的岗位不流失,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3
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1.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降低创新创业门槛。规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工商、税务、人社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
2.促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抓住国家、省、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机遇,鼓励、吸引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孵化平台和众创空间,为科研人员、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各类创业者提供服务。各县市政府要利用自身优势和特色,为创业苗圃、创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园等提供成本较低的创业创新场所。
3.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各县市要设立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将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4.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5.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政策。支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单位要建立相应管理办法,规范科技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创业人员依法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的权益。
6.鼓励大学生及藏区、彝区“9+3”学生创业。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按照规定给予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中安排。对我州藏区、彝区“9+3”毕业生创业,比照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执行,所需资金由创业所在地各县市政府安排。
7.支持举办创业相关活动。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优势,鼓励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相关活动,并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4
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1.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大学生力度;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各类基层就业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各县市政府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调整为:城镇户籍人员、符合居住和参保年限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3.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务培训力度,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
4.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搭建创业服务。
5
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1.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州、县市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2.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各县市要按照统一标准,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建立健全就业信息资源库,搭建业务经办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决策分析平台,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加强凉山公共招聘网建设,实现招聘求职信息全州共享、统一发布。
3.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面向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监察执法,及时纠正查处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
4.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在培训资金、名额分配上,注重向11个国贫县倾斜。
5.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培训合格人员可享受培训补贴,优秀创业项目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推荐、减税降费等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6.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口、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居住6个月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6
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创业责任
1.建立协调机制。各县市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判就业形势,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明确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
2.加强政府责任。各县市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创业资金,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将就业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各县市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并层层分解落实。
3.注重舆论引导。各县市政务中心要设立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就业创业中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良好氛围。
另外为我州各类青年人才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助推我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推动我州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凉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关于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1
准确把握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吸引、支持更多大学生和科技人才来凉山创新创业,是打造攀西“六类人才”高地、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的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的重大战略工程;
明确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目标任务。坚持实践育才、创业兴州工作导向,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初步构建起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意识培育一平台搭建一政策扶持一成果转化一全社会创新文化养成’’工作体系,基本建成覆盖高校、科研所、园区等各个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孵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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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引导
加强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纳入西昌学院、凉山州职业技术学校、四川应用技术学校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开设专门的创新创业指导课程,全覆盖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创业基本常识、创业品质辅导和教育培训。
定期开展大学坐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积极动员、组织、指导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参加全国、全省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竞赛,定期举办“创业明星在高校”“大学生党员带头创新创业”等创新创业大赛和活动,评选、推介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示范带动效应强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政策扶持、金融支持、跟踪创业指导、重点推荐等后续服务,推动大赛项目向创办企业转化和创业园区转移,对其中落地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在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见习基地,每年接收一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见习;整合州工商联、州青联等团体力量,在机关单位、科研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募集5000个以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见习岗位,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运用能力。
加强对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引领辅导。鼓励高端科技人才在高校、园区兼职,创办、领办、共办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新创业园,带领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3
加快建设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建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俱乐部。指导州内院校、科研所创建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俱乐部,鼓励并引导有志创新创业的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参加。
建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充分利用各院校、园区、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新建3-5个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完善的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园(孵化园、基地),为创业大学生和科技人才提供创业经营场所。
建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信息平台。建设“凉山州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网’’,推进信息统计、项目推介、政策发布和绩效评估一体化,并接入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网。
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库和专家评审平台。全面整合州内院士专家工作站、高校、企业、科研所、行政机关等单位人力资源,建立“凉山州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导师库”,邀请创新创业领军人物、高校优秀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金融界资深人士、青年致富带头人等担任创新创业导师和评审专家,形成以“院士专家+企业经营管理者+政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创业导师”为主的全程式辅导团队。
4
加大对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扶持
对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和补助。对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州内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创新创业补贴,资金由州县两级专项资金平均承担。
对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奖励。
全面落实大学生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应税收。
对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给予金融扶持。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给予创新创业俱乐部资金补助。对州内建立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俱乐部,根据其专业属性、培育人数、孵化规模,给予资金补助,用于创新创业培训补贴、项目孵化和设备购置等。
给予创新创业园(孵化园、基地)资金补助。对州内建立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园(孵化园、基地),按照吸纳入园创业(孵化)人数及创业规模、创造的经济总量及社会影响等情况,给予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孵化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团队及项目资助、创新创业辅导培训等,补助资金由州财政在配套安排的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给予重点产业创新创业项目资金补助。经认定,对大学生领办家庭农场的一次性给予农业设施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解决,对其购置农机具累加补贴至60%。
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实施“黄金眼”工程,对引进的、有能力在我州优势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大学生及其团队,给予3万-10万元创新创业探索和科学技术研究资助。
给予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成果激励。鼓励高校、科研所、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教师、专家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其科技成果的转化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
降低创业开办成本和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优化行政管理模式。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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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保障
建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1 9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4]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 2014]26号)和凉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凉委发[ 2015]15号)精神,全州分级建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州、县市财政要将创新创业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强化配套服务支持。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窗口,在创业园区(孵化园)内设立政务服务站点,编制《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指南》,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和技术转移等一站式、“一条龙”等指导服务。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高校、园区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作,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高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相关创业政策,定期表扬一批“创新之星”“创业先锋’’,支持二次创业、多次创业,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大学生和科技人才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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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凉山创业扶持项目,凉山州大学生创业政策":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1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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