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新疆非银行支付机构备案的公告》,公布了23家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在央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备案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名单。这些机构有资格在新疆从事支付业务。
此次公布的23家机构中,只有两家是法人机构,分别是新疆润物网络有限公司和新疆一卡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类型分别为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和受理。全国只有新疆润物网络有限公司一家公司获批,其他公司的经营范围都是新疆。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疆一卡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克拉玛依通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74%。目前,克拉玛依通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被质押,质权人为乌市马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此次获批的支付机构业务类型涵盖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固定电话支付、移动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这2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是:
新疆润物网络有限公司(法人公司)
新疆一卡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公司)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安易联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汇福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凯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福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一分公司
上海电白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重庆钱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乌市分公司
中国联通支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富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郭福建同兴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广州合力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根据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跨地区经营业务应当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但实际操作中,部分支付机构往往未按要求备案,给监管带来了空白区。随着支付监管政策的严格,各地人民银行也开始严格要求备案。此前广东人民银行的观点很明确,不备案视为无证经营,严惩不贷!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拉卡拉付临门随行付哪个好,付临门和拉卡拉哪个费率低":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098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