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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疫情防控,人行南京分行出台使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十二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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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13日讯(记者李冲)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紧急下发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对直接参与防疫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生产、运输、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疫情是指挥,防控是责任,政策落实是重中之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迅速行动,深入调研,及时回应重点企业诉求。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工作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出台了使用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江苏疫情防控的12项措施。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强调,专项再贷款是支持防疫保供的重要金融政策,要求全省各相关银行机构和各级人民银行要把使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要求各相关银行机构主动联系名单内重点企业,全面安排和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公平对待各重点企业,杜绝嫌贫爱富现象,避免任何一家重点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而影响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要求各相关银行机构配备专业团队,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实时响应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的流动性诉求。

要求各相关银行机构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资金到账效率,对各重点企业给予特殊照顾,确保贷款及时发放,从确定名单到放款时限控制在1-2天内。强调专项再贷款资金投向实行名单制管理,各相关银行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国家重点企业名单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密切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资金被转借和挪用。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明确,专项再贷款资金具有救灾应急性质,贷款银行应严格控制专项再贷款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资金全部用于重点企业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作为专项流动资金使用, 且不得用于一般性资金需求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也不得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建立日报制度,明确专项再融资资金按企业属地监管。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相关中心支行要密切跟踪监控,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贷款合理性的评估和真实合规性的审核,事后检查贷款情况,确保贷款使用真实、准确、合规,贷款额度合理,防止利益博弈和道德风险。

扬子晚报/牛子新闻记者了解到,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指导和组织推动下,人民银行省内分行和9家全国性银行分行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高效对接企业,狠抓落实,专项再贷款资金投入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月11日,全省相关银行机构已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优惠利率贷款41笔,总金额15.68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仅为2.45%。财政贴息后,重点企业实际贷款成本低于1.6%,有力支持了相关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为疫情防控的物质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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