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杭州市环保局公布“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第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杭州市环保局公布“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第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2016-05-08 17:03来源:杭报在线

作者:王玲编辑:杨东

杭报在线消息(记者王玲)根据4月25日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杭州市环保局组织全市环境监察力量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和震慑。现将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查获的第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1.朱非法排放挥发性有机物。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9日,余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朱某经营的瓶窑镇丰都村1组建材堆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空 ground内发现有喷漆作业痕迹,现场堆放有新喷漆的钢管,但未发现油漆废气处理设施。经查,当事人承包了浙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丰都村1组的52亩堆场。堆场主要用于存放钢管、塔吊等建筑材料。相关方负责堆场钢管扣件的分类、组装和接收,以及堆场的运营和管理。检查当天,当事人未对封闭的空房间内的钢管或院子内的设备空地面进行人工涂漆,未安装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查处情况:当事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室或设备内进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余杭区环保局于2016年4月29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杭州兆丰展览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基本案情:2016年5月4日,余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余杭区仁和街道顺水桥路1号的杭州兆丰展览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从事展览生产,油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

查处:当事人未批先建、投资未验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余杭区环保局于2016年5月6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5日,萧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萧山区衙前镇胡成路附近检查时,发现一批医疗废物(共约5公斤)丢弃在生活垃圾中。经初步调查,系安徽人周指使他人所为。2008年1月至2015年9月,周在衙前镇凤凰村祠堂从事个体行医,产生医疗废物和一次性输液瓶、袋。

调查:当事人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萧山区环保局于5月5日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4.浙江科聚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9日,萧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非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进行查处。经查,浙江科聚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拖拉机驾驶员李将该公司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倾倒在进化镇村外的环境中,造成环境污染。

调查:当事人擅自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萧山区环保局于5月5日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阜阳文安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利用渗坑非法排放水污染物。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5日,富阳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富阳文安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向常青溪排放屠宰废水,造成污染。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公司屠宰废水、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无防渗措施的渗坑,废水通过渗坑排入常青溪,已造成常青溪水质污染。经采样监测,渗漏排放点水样中COD和氨氮浓度分别为901mg/L和234mg/L,均超过《肉类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的排放标准。

调查:(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富阳区环保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万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及《行政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建议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6.阜阳海通管桩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6日,富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富阳海通管桩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一条制砂线正在生产,现场无法提供环评相关手续,配套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验收。

查处:当事人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涉嫌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富阳区环保局于5月5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7.廖的铝冶炼加工点违反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7日,临安市环保局稽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玲珑街道桥岭村存在污染点源。接报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污染点源为廖某铝冶炼加工点,主要从事铝锭生产。该加工点未经环保审批,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2016年3月23日生产。生产中的冶炼废气和燃煤烟气不经脱硫处理,仅经简易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外部环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临安市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

查处:当事人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涉嫌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临安市环保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8.张和金两家非法塑料颗粒加工点被关闭和取缔。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5日,桐庐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在环保执法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对江南镇金江村、城南街道金莲村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有两处非法塑料颗粒加工场所,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物处理设施。

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桐庐县环保局对上述非法加工场所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目前,张某在江南镇锦江村的非法塑料颗粒加工点已全部拆除生产设备,金某在城南街道金莲村的非法塑料颗粒加工点正在进行设备拆除。

9.郭非法倾倒造纸废渣。

基本案情:2016年4月25日,群众举报淳安县清溪新城吴倩村建筑垃圾处理场有人倾倒不明垃圾!县环保局立即会同县公安局赶到现场。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调查取证和现场检查,发现当晚有多辆运输车辆将不明垃圾运入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非法倾倒。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仍滞留的5辆运输车。对于逃逸的郭某,公安机关将其控制在金华某地。

经调查核实,从4月初开始,建德人郭某先后组织多辆大型运输车辆,将杭州富阳两家企业的造纸废渣运输至淳安县清溪新城村建筑垃圾处置场非法倾倒,非法牟利。清溪新城吴倩村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是一个天然的水库海湾,由修路和新安江水库蓄水形成。消费领域无防渗漏措施。目前规划为建筑垃圾处理场,倾倒垃圾不包括生活和工厂垃圾。造纸废渣因其含水量高、废水污染物浓度高,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渗入建筑垃圾处置场,造成环境污染。

调查:目前,淳安县环保局会同公安机关、富阳市环保局,已对涉事企业、人员、车辆立案调查。建筑垃圾处置场正在清理非法倾倒的造纸废渣,运回富阳相关企业合法处置。

10.建德市昌盛建材有限公司非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基本案情:2016年5月7日凌晨,建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建德市大洋镇麻车村方岩埠的建德市昌盛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从事砂石生产和销售,检查时制砂项目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检查发现污水回用池溢流,现场清理分流不彻底,溢出污水和地表污水流入雨水管。执法人员现场采集了4个水样。

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德市环保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杭州市环保局公布“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第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804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