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 07:31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朱苗丽娜方贞子石区委报道组
“租房的时候没想到能拿到产权证,这样就可以拿着这个证去银行贷款了,这是我们租房人最大的福利。”6月20日,绍兴大通集团公司董事长钟百福拿到了上虞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颁发的第一批宅基地和房屋租赁权证书。他说他很担心房东中途反悔怎么办,现在吃了定心丸。当天,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租用了三间闲置农家乐,面积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有效期20年,改造后将成为民宿。
农民袁兰娟也拿到了使用权证。当日,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托湾自然村袁兰娟闲置的农家乐,以翻新后的新面貌迎接游客。对她来说,农房的租金不仅每两年涨5%,而且产生利润后还可以参与分红。袁兰娟几年前在城里买了房,老家的房子一直闲置着。“现在,房子给我们装修得这么好,还有额外的租金。以后还可以参与分红。”对于袁兰娟来说,有了认股权证的使用,她自身的利益得到了更多的保护。“不用担心租了几年没人接手。对我们来说,更让人放心。”
今年以来,绍兴启动了“闲置农房活化计划”。未来三年将吸引10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0个改造项目,激活10000户闲置农房。到2020年,建立基本完善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在柯桥区、上虞区开展试点。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农房,上虞区积极探索成立产权交易公司,加大对闲置农房交易的金融信贷支持。承租人可凭产权交易公司出具的交易证明向上虞农商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但仅仅依靠交易凭证作为抵押,银行担心风险,缺乏资金支持的动力,阻碍了闲置农房的进一步激活。
上虞区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央振兴乡村战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使用权三权分离”改革,适度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创新出台《上虞区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租赁登记办法(试行)》,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租赁权,有效期最长20年。而且租赁权证可以用于融资抵押担保,农民和租户可以从中获得双赢。
“上虞发放全省首批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成功创新案例,标志着我们在推进‘闲置农房活化计划’时,有了可复制、可推广、更加完善的配套机制。”绍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宅基地和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保障了租赁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权益,解决了抵押融资问题,让闲置的农房“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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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上虞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审批要求,上虞农村自建房政策":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8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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