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唐山银保监分局向迁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迁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且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唐山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机构罚款35万元,并责令改正。
以下是处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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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迁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且未上报 被罚款35万元":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8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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