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财(资料图)
作者刘进财佛光大学公共事务系副教授
2022年3月15日,台湾省“农委会”宣布修正“农会法”部分条款,增加主管机关应委派“专业理事”加入农会,引发台湾省社会质疑民进党当局干预农会自主运作,试图切断国民党的地方群众基础,干预社团自治。这种修法模式,在民进党当局无法完全支配官方农会理事长、监事、总干事的情况下,成为一种灵活的替代方案,引起学界和社会的质疑。
长期以来,台湾省的地方选举、政治和施政一直由国民党主导。有鉴于此,民进党执政以来,台湾大部分的乡镇长、代表、农渔会都被地方派系、政经势力和黑钱所控制,降低了地方治理的质量和发展,因而要求全部改为官派。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农会选举涉及派系、黑钱、贿选,台湾省社无法根治问题,呼吁废除地方乡镇长及代表、农会选举,改为政府官员选举。
民进党执政以来,其所辖台湾省行政机构通过了《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修订稿,将台湾15个农田水利会转变为“事业单位”,彻底改为官办;后来又主张取消农会选举,要求彻底改为官派。从民进党“立委”提案看,取消乡镇长直选,尝试将农田水利会、农会改为官派。虽然废除基层选举的“官派逻辑”被称为提高行政效率,扫除地方派系、黑金政治和不正当的基层政商关系;实际上是为了抢占资源维持可持续执政,意在挤压国民党和无党派人士空的政治发展,不利于基层民主、地方治理和社区自治的自主发展。
首先,《农民协会法》是农民协会的组织法。虽然具有公法性质,但只规定允许农民协会登记为具有“私人人”性质的“法人”,是具有私人人性质的社团法人。因此,规定由主管机关委派「专业理事」加入农会,有违区域自治团体的特性与民主原则之嫌。民进党一直呼吁取消农会基层选举,主张农会理事长、监事、总干事由政府选任。但这种遭遇基层社会阻力的做法难以实现,于是修改了《农会法》,设立了官方理事。一方面,为了控制农会制度,挖走了国民党的地方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它剥夺了农民群体的自主权,这与基层民主和基层社会民主与治理发展相违背。
农民协会的“职业理事”等人民团体的成员本身不是成员。政府任命“公务员”,会使人民团体成为“官民共治”的双重社会组织。台湾省农会的组织属性是公益性社团法人,既不是公共法人,也不是行政法人,更不是财团法人,也不是政府机构,而是属于专业团体的人民团体。农民组织作为依照《农民协会法》组织的法人,也是依照《农业发展条例》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成立的,所以其组织属性是民间组织。从理论上讲,农民协会应该扮演农民代言人的角色,充当保护农民权益的压力团体。他们是独立的法人团体,他们的人事和财务应该是独立的。
其次,台湾农会的管理应从健全组织开始。
正如岛内著名公共管理学者纪俊臣教授所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调整董事人数;二、担任农会总干事者应具备较多学术经验资格,并先进行资格检查;三、工作人员应具备农机管理能力,并经过岗前或在职培训;四、选举董事、监事视为法定选举,按刑法规定处罚。这些可行的农会管理办法不会妨碍农会自治的基本原则。
但民进党当局修改“农会法”,通过任命“专业理事”来干预农会的组织和运作,可见其政治目的是挖国民党地方统治的根基。民进党反对政治的发展与崛起,目的是反对国民党党国威权整合;但他上台后,还是陷入了国民党政治控制NGO的泥潭,这是他过去所批评的。整体来看,农会主要由地方泛蓝政治管理控制,执政党在农会中的角色和功能是通过设置官方理事来发挥的。
第三,将农民协会的人员纳入当局的任务,等于加强了对农民自治组织的行政控制。目前台湾三大农会都是蓝营政治精英选出来的,可见民进党控制社会组织有其局限性。民进党当局多次试图掌握农会、渔会、农田水利会三大组织,但主导权始终被蓝营把持。民进党虽然全面执政,掌握着“行政权”和“立法权”,却无法完全掌握基层社会。虽然2018年民进党当局调动优势“立委”席次,修改“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将农田水利会改为事业单位,但会长却由一部泰剧任命。但三巨头和农会代表不仅能废除改选,而且三大核心职位都由泛蓝人士担任,可见民进党无法完全掌握基层组织。
再者,2021年台湾农会每四年改选理事、监事席位。根据“农会法”,农会理事将选举27席、监事9席,蓝营分别获得25席、8席,绿营仅获得2席、1席;主席、常务监事、总干事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民党成员也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显然,民进党根本无法掌握农会的人事权和运作。国民党失去中央政权后,仍保留对农会等地方组织和权力运作场的领导权,以免全部丧失,卷土重来;如果改成官方派,在失去中央政府的同时,也失去了农民自治组织的主导作用,导致权力更加边缘化。
而且黑金政治、派系参与导致的贿选,并不是民进党当局介入企业人事案件的依据。2021年农会代表、理事、监事选举,涉及地方派系和黑钱的介入,贿选案依然不少。比如新北、桃园、台中、云林,都有联合集资、买票、聚餐、招待游客的案例。但并不是说农会换届涉及贿选或治理困难,就要改成官派,而是要考察选举制度的公平性及其机制运行的合理性和专业性。政党或地方派系参与自治组织选举是民主治理的常态;关键是建立公平的选举机制和廉洁、透明、高效的基层自治组织治理。
如果民进党当局和民进党任命“民间团体”的重要人事案,无异于民进党当局干预社团运作。农民协会应扮演农民权益的促进者和保护者的角色,以及当局在促进农业政策方面的“监督者”,这有利于促进农民权益和农业政策的规划和实施。
第五,台湾省农会可以成为台商投资中国大陆的资本平台。福建省是大陆对台政策的前沿,具有“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农业台商小额贷款方面,闽台可以尝试合作。随着越来越多的台商投资中国大陆农业,获得资金成为一些台商发展的最大瓶颈。农会利用现有农资平台,成立担保公司,提供信用贷款,将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外,建立两岸农村交流合作新模式。台商从过去的试探性投资转变为长期投资。过去,两岸农村座谈活动旨在开创两岸农村合作新模式,完善两岸基层农民交流平台,有效促进两岸基层农业交流,推动台湾省重点农渔业村和基层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积极加强与中国大陆农村和农业专业技术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实现两岸农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目前,大陆7个省市的27个县(区)至少有30个村,台湾省12个县的27个村签署了两岸农村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两岸农村可以通过信息沟通、人员往来、交流活动对接等方式,在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运销、农村产业、地方文化艺术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另外,台湾省农会一直关注集体采购的问题,农产品最重要的是通过集体采购实现计划生产。中国大陆可以及时组织采购团赴台采购。过去,台湾省农会曾与中国大陆相关组织沟通,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换句话说,农会可以为两岸农村交流合作发挥平台、推动、规划和实施的作用。
最后,台湾省农会可以发挥沟通两岸对话协商的作用,发挥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平台的作用。尤其是在两岸缺乏“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国台办和陆委会、海协会和SEF无法对话协商的情况下。泛蓝政治联盟,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农会一直是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比如2014年国民党八县市访陆,推销农产品。2019年高雄市长韩国瑜当选,发起赴陆推销农产品访问团,需要农会、农蔬公司的安排与支持。
坦率地说,农会在两岸农业合作交流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这只能在国民党执政下才能做到;一旦国民党失去政权,民进党执政,由于两岸事务属于“中央一级政府”的权限,农会的作用受到民进党当局政策规范的限制,作用变得相对被动,难以发挥作用。正因为台湾省农会是一个没有政府性质的社团组织,所以可以发挥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平台作用。一旦纳入官方“专业所长”或完全改为官派,将更难发挥其作为两岸对话协商和农业交流平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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