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隋忠伟
日照市把金融扶贫作为巩固提升扶贫成效的重要举措,通过创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全市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总额达10.16亿元,增加贫困人口收入1.5亿元以上,其中富农贷款总额和贫困户贷款率居全省第一;央行首都产业扶贫贷款累计1.78亿元,居全省第二。
创新模式破解了瓶颈,促进了金融政策的落实。鉴于日照市享受政策的“老弱病残”特殊贫困群体占80%以上,大部分达不到扶贫小额信贷的“四有”要求。日照市探索创新了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模式。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重点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有产业支撑的政府所有或控股企业作为金融扶贫主体,引导贫困户将“富农贷”贷款资金委托企业代为运作,发展扶贫产业项目,有效打破政策“四有”限制,全面降低金融扶贫风险。贫困户每年可获得贷款金额5-6%的保底收益。
严格的程序和完善的机制实现了“四位一体”的合作共赢。为规范程序,确保各方权益不受损害,建立“134”小额扶贫贷款工作法,即签订“一份合同”,贫困户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实施“三个协议”,即贫困户与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经营主体与银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协议,经营主体与扶贫部门签订担保协议,带动贫困户增收,确保贫困户信贷资金正确使用和收入及时到位;强化“四个监管”,财政、审计、银监、人民银行四个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定位,对扶贫小额贷款“委托运营”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各方真正落实国家政策和协议。通过建立规范的金融扶贫方式,实现了“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四位一体的合作共赢。对政府来说,可以聚集资金办大事,加快扶贫步伐;对于银行来说,优质企业集中使用贷款资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降低了风险控制的难度;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快速获得低成本资金,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于贫困户来说,可以参与项目工作增加收入,也可以直接获得有保障的收入,实现脱贫增收。全市扶贫小额贷款带动2.3万户4.3万贫困人口,户均增收2500元以上。
用好资金,培育产业,保证贫困人口长期增收。日照市严格监管财政贷款资金的使用,特别是小额扶贫信贷“委托经营”贷款资金的使用,向市场风险低、收益高、收益稳定的产业项目集中,建立财政扶贫贷款支持产业项目的收益分配办法,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确保贫困群众长期增收、稳定脱贫。如东港区新东港控股集团利用3亿元小额扶贫贷款,开发了总设计容量90MW的集中农光互补扶贫电站。目前,该项目年收入1800万元,可为6000多户贫困户持续20年,每年获得3000元的稳定收入。
加强监管和动态管理,确保金融扶贫风险可控。建立风险防控合作机制,政府、银行、担保公司签订扶贫小额贷款三方合作协议,明确放大倍数和风险分担比例,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全部存入三方监管账户。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扶贫、财政、人民银行、金融办、贷款银行,实行定期会商和联合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受托企业的监管,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对借款人死亡、停贷、收回、骗贷等行为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截至目前,该市财政扶贫贷款尚未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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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金融产品扶贫,金融扶贫及创新峰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6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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