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律师在电话里回答了一位女士关于离婚财产的咨询。她和丈夫已经分居半年了。在这半年时间里,该男子通过小额贷款私自借款,欠下数十万元债务。因为男方拒绝还款,贷款公司多次骚扰女士。由于担心离婚时要承担还款责任,这位女士打算尽快起诉离婚。
考虑到这位女士在咨询过程中提供的信息不全面,这位离婚律师无法确定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于这笔债是男方私下欠的,女士之前并不知情。另外,该债务发生在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男方涉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女士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即便如此,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如果男方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解决正常生活所需要的,即使女方并不知情,仍有可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本案的关键点在于男方能否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所欠债务的原因和用途与日常生活需要有关,从而决定女方离婚时是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分担上述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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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夫妻一方的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夫妻任何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6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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