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西杜诗报
“我刚去营业厅升级了手机套餐,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额贷款公司查了,还被办理了‘赊购’业务。”5月6日,乐山市夹江县市民陈楠(化名)再次收到运营商的还款提醒短信后,向封面新闻云投诉平台举报了此事。
当天下午,华西报和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涉事营业厅。营业厅工作人员承认,在办理套餐时,并未告知陈楠会查询她的个人信用,并办理“赊购”业务。律师表示,未经本人授权查询信用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抱怨
个人征信被“盗”
还办理了“赊购”
5月6日,记者在夹江县某通信营业厅门口遇到了陈楠。据她回忆,1月26日,在营业厅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她办理了一个298元/月的5G套餐。“以前我用的是268元/月的套餐,只能绑定四张电话卡。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升级到298元/月的套餐,可以绑定五张电话卡,可以提高宽带速度。两年内不降低套餐资费,我也能送价值2000多元的5G手机。”她说。
“在办理包裹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输入了我的身份证号,让我进行人脸识别。”陈楠说,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还用她的手机进行了一系列操作。因为工作人员介绍的很清楚,她以为是营业厅的常规操作,就配合工作人员录入信息。
但在4月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陈楠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我在银行上班,单位要求每年提交个人信用报告。我一打听,就发现了问题。在机构查询记录一栏,有一条重庆某小贷公司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是1月26日,但我从未同意这家公司查询我的信用。”仔细回想,她发现小贷公司的查询时间与三个月前她去营业厅办理套餐的时间重合。
不仅被查询个人信用,陈楠还被办理了“赊购”业务。她翻出了5月6日上午运营商发来的提醒短信,上面写着:“5月13日是您信用购买业务的最后还款日,本期应还款105.71元。这一期是你第四期还款,剩下20期。请确保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以避免其他费用。”
“我1月26日办理套餐时,工作人员让我存够话费,不能欠费,但我一直没提‘赊购’业务。”陈楠回忆了一个细节。“当时工作人员拿着我的手机操作后,就收到了开通相关账户业务的短信。”“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开通这个账户业务才能办这个套餐,不管了。”陈楠说。
被“偷偷”进入征信,被办理“赊购”业务,让陈楠感觉被骗了。
作出反应
承认没有告诉消费者。
“其他客户不会很关心信用信息的调查”
随后,记者陪同陈楠进入营业厅,一名身着工作制服的男性工作人员接待了陈楠。
陈楠问对方:“作为银行员工,征信查询的记录对我来说很重要。为什么当初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不告诉我小额贷款公司会查询我的个人征信,办理‘赊购’业务?”
对于质疑,该工作人员承认,在办理套餐时,并未告知陈楠会被查询个人信用,并办理“赊购”业务。“我们给很多客户办理包裹的时候,不会这么细致,其他客户也不会太在意自己的个人征信被查。因为你在银行工作,所以才会如此受重视,如此敏感。”
涉事的小贷公司和经营者是什么关系?陈楠每月支付的298元套餐费是否包含“赊购”业务的扣款?工作人员解释:“小贷公司和运营商是合作关系。运营商从小贷公司买了一部手机,分24期还款。这笔钱是运营商退回来的,和每月298元的套餐费无关。”
据陈楠介绍,她每个月只交了298元的套餐费,没有交105.71元的“赊购”款。
虽然不用自己掏钱,但陈楠觉得自己还是吃了亏。“查询到的信用信息记录不能更改。如果有类似的查询,很多银行可能会拒绝贷款。”她表示,接下来会要求营业厅取消“赊购”业务,并出示书面证明,证明她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查询了个人征信信息。
律师声明
未经我授权查询信用违规。
可以向征信监管部门投诉
针对陈楠的遭遇,记者咨询了泰坤律师创始合伙人、四川坤觉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杰平。
朱杰平说,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约定使用,但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因此,企业或机构未经其授权查询当事人的信用信息是违法的。
当事人如何维权?朱杰平建议:“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或者信息使用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国务院地方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或者信息使用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升级5g套餐原来的套餐,升级5g套餐多久生效":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563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