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4日电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资金互助是农民合作社近年来开展的一种合作金融业务,主要以成员入股、发展农业等形式开展。由于农业对资金的渴求,这种自给自足的互助基金形式在农村找到了土壤。然而,金融监管的缺失和内部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这一新兴业务风险频发。最近,农民一直在报告当地合作社无法支付他们的钱。记者发现,所有出现问题的农民资金互助社都以高利率为卖点,吸引农民存钱。
3月初,苏北某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突然宣布,不交现金才能转让。听到这个消息,王女士急了。春节前,她存了90多万元给儿子买房子进了合作社。本来她只是想多赚点利息,现在她连利息都拿不出来了:
王女士:孩子结婚要房子,我就存一个月。他说他会给我两个点的利润。我说我不想要两个点的利润。价目表一出来,我就拿了,就被砸进去了。我急得要死。
某合作社工作人员刘伟不同意王女士的说法。他说,当农民向合作社投入资金时,这是合作社的股份,是股本,而不是存款:
刘伟:合作社成员的存款是他们股份的一种资本。我的合作社通过经营收入产生一些分红,有收益的投资要承担风险。
近年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江苏各地发展迅速,目前已有400多家。根据去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合作社发展资金互助社应遵循的原则是:为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吸收的是股票钱,不是储蓄,分红不分;不要承诺固定的投资回报。江苏省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也将合作社服务定义为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公益性服务。然而,一些管理者不遵循公益性,超越农民“互助”的范围,将资金投向房地产等行业,投向“非农”和“非社员”。一家合作社的总经理丁先生说:
丁先生:这两年我多还了互贷的利息。我的应收账款太多,坏账更多。房地产唯一的投资,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赚钱的。
房地产是一个高收益高风险的行业。合作社的非法投资给共同基金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风险。农民把钱投到了合作社,大部分不知道也不了解互助资金的投资。此外,合作社缺乏风险预测、控制和管理的能力,大大增加了出现问题的概率。面对这种情况,作为合作社主要监管部门的地方“农工办”也缺乏监管能力。宿迁市委农工办副主任鲁长江说:
鲁长江:我们不太擅长这个,这属于(金融)业务的专业知识。
在安徽省宁国市,4家供销社未经批准和许可,超越经营范围开展资金互助活动。最近因为资金链断裂,法人代表被拘留,他们倒闭了。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500多名农民受害。港口镇居民周就是其中之一。她说:当初港口镇供销社开出比银行更高的利息条件,她就从家里存了7万,现在连利息和本金都拿不出来。
周:你存一万元,一年一千二百元。
很多拿不回钱的人聚集在这家供销社门口讨要说法:
记者:你存了多少钱?
签证人:我们存了30多万。
记者:你投了多少?
回答者:28万。
采访对象:我们70多岁了,存了9万。
港口镇供销社是去年7月才在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的,不到半年就很难兑付。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这家供销社以欺骗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经营过程中,法人代表及部分股东抽逃资金用于个人挥霍、对外借贷等用途。
一位基层工作人员透露,合作社出事后,经营者甚至会主动要求警察拘留自己,以逃避债务。江苏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包宗顺指出,一方面提醒农民,合作社不是银行,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另一方面提醒管理部门尽快建立风险管控机制。
包宗顺:特别是他在审批的时候,第一关就不错;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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