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静海检察院】
“贷款利息低,你不查征信,贷款时间快,手慢!”收到某金融公司业务员微信消息的于先生,本以为会尽快快速联系,不料不仅贷款无处可寻,连“手续费”和“存款”也一去不复返了。近日,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业务员秦某某提起公诉。
案例介绍
秦某某原是某金融公司的业务人员,负责贷款的售后环节,是其贷款客户。秦某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后,谋生无门。她缺钱,就打起了之前微信里业务联系人加的贷款客户的“主意”。于是他编造了低息贷款的产品信息,瞬间引起了资金周转困难的于先生的注意。通过微信联系秦某某,请其帮忙贷款。秦某某谎称:“只要交一笔资质保证金和服务费,就可以简化流程,快速拿到资金。”于先生对这种说法很感兴趣。出于对以往办理贷款业务的信任,先后将4000余元的手续费转给秦某某。我以为如果我支付了所有的费用,我申请的贷款就会顺利到达,但是事情并没有像于先生预期的那样发展。
于先生担心钱没有到账,贷款也没有结清。于是他去找秦某某询问贷款办理进度。秦某某谎称自己在贷款融资领域人脉广,叫不要着急,还为开通了“快速通道”,向推荐其借贷“尚佳”微信,尚佳为提供贷款进度查询。
面对秦的各种转账要求,其实也有过疑惑,但随着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他心里总有一丝希望。只要他付了这笔钱,也许事情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于是,继续给秦转账6000余元。
给的钱越多,约定的贷款就越拖。最后,陆先生选择向公安机关求助。
经办案检察官审查,秦某某收取的相应资质保证金、服务费、加急费均为其本人编造。为了取得于先生的信任,秦某某还打起了“尚佳”的微信。除外,秦某某还诈骗多名被害人,金额共计26000余元,诈骗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今年5月,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秦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办理贷款的机构和网络平台有很多种。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他们应该选择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不要相信虚假宣传。记住“天上不会掉下任何东西”。办理贷款时,不要留下个人手机、证件等。供他人使用。不要泄露银行卡密码、支付宝密码等个人信息,提高自己发现和防范诈骗的能力,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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