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是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一个乡镇的退休工人。2020年8月,同村的姜某以两本房产证为抵押,向借款80万元,不久姜某失联。前往其中一处房产的所在地,发现实际居住的人并不是姜。怀疑姜伪造房产证行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经过认真核实,认定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遂撤销案件,并将法律文书送达。
“蒋失联了,我被骗了80万。不是诈骗吗?”“明明已经立案了,为什么还要撤销?”“这中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今年9月,带着这些疑问,吴某来到扎兰屯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立案监督。
该院人民工作室受理案件后,立即成立办案小组,以“如果我起诉”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该院综合业务处副处长、申请起诉负责人朱随后到当地房管部门检查取证,发现姜某抵押的房产证真实有效,并非伪造。该房屋的实际居住人是姜某的远房亲戚,姜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公安机关撤案并无不当。但鉴于不服要钱,数额较大,且蒋失联,该院决定公开开庭,并邀请人大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以释法说理解开的心结。
考虑到吴某住在农村,离城市很远,而吴某又是残疾人,行动不便,医院就把听证会“搬到”了吴某家里。9月15日,朱和听证人员颠簸了3个多小时,来到的住处进行上门听证。看到风尘仆仆的一行人,吴某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还是大吃一惊。在听证会上,朱从检察机关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的角度说明姜不构成诈骗,从修复邻里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为做思想工作。听证员们还和吴某聊天,聊得热烈热烈,聊法理,积极为吴某出谋划策。最终,吴某的抑郁症完全消失了,他当场表示以后不再上访。
当检察官说
“上门听证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作为新时期践行“乔峰经验”的生动体现,也是检察机关落实主题教育要求的一个缩影。通过办理吴某案件,以“如果我起诉”的态度向群众释放“小案不小”的决心,努力在人民群众心中为民止诉、解难,真正打通检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公平正义在基层变得切实可信。”对朱说道。
来源:检察日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借款人失联,为啥不是诈骗行为,借款人失踪了怎么办":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343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