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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防范措施,套路贷中的诈骗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通常打着“小贷公司”的旗号。其实大部分都是没有经营权的非正规小贷公司(正规小贷公司是否可以在企业征信平台上进行网上查询)。他们打着办理民间借贷的幌子,利用借款人急着用钱却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最终目的是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套路贷”不同于高利贷。“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事实,高利贷的目的是获取高额利息。“套路贷”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贷款本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贷款本身和一定范围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借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目前“套路贷”有线下和线上+线下两种,但后者较多,因为不法分子暴露的风险较少,线上是一个ID,具体情况难以掌握,网贷平台和线上公司相互交织、相互联系,公安机关查处工作量巨大。

“套路贷”中的“套路”

第一步:向“小额贷款公司”招揽生意

打电话,发广告,那些“姐”“哥”“无抵押,低息贷款”的亲昵开场白,就是引诱受害者上钩。其实这些公司都没有金融资质。

第二步:在合同上耍花招。

有人说要借钱,就签合同,嫌疑人拿出厚厚一叠空 white合同让借款人签字。由于合同内容过多,借款人急于用钱,借款人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嫌疑人可以随意在合同中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金额等重要条款。而且这些合同上写的贷款金额并不是借款人拿到的金额,真正拿到的钱比合同贷款金额少很多。比如合同上说借10万,扣除所谓的“押金”和“服务费”,借款人可能只能拿到两三万。

步骤3:创建“证据链”

除了合同之外,嫌疑人还会要求借款人签署一些法律文件,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等,有的还会要求借款人一起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此外,嫌疑人还会将虚增的贷款金额转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然后让借款人到银行柜台提取现金,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相符”的证据。最后,嫌疑人只让借款人取实际借款金额,其余虚增的金额需要返还给嫌疑人。有的嫌疑人还会要求借款人与提取的现金合影,制造借款人虚增金额的假象。

第四步:单方任意确定违约

嫌疑人会通过各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即使借款人到期想主动还款,嫌疑人也会故意“玩失踪”,直到合同到期才接电话。之后,嫌疑人单方宣告并认定借款人“违约”,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和“手续费”。这些费用往往比贷款金额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借款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第五步:恶意提高贷款额度。

一旦借款人违约,“贷款公司”会以“平账”的方式解决。当借款人到期未能还款时,“贷款人”的员工会“好心”帮借款人“指点迷津”,即介绍借款人去另一家贷款公司,另一家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签订更高的债务合同,从而背上沉重的债务。

第六步:软硬兼施“要债”

嫌疑人之前的套路都是为了最后一步——要债。

通常有两种途径主张债务:一种是利用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法院对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汽车等财产进行保全、拍卖,用于还债;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各种非法手段,扰乱借款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迫使其偿还债务。

玩“套路贷”的后果

《扫黑除恶指导意见》第二十条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采取“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任意确定违约”、“单账转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制执行债权、强行主张债务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

网警醒醒吧

1、贷款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借钱。比如银行、支付宝等网贷平台。不要轻易相信个人或机构的小贷公司,尤其是那些声称自己无抵押、无担保、不需要征信、利息低、放款快的贷款公司。

2.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看完合同内容再签字。不能签订空 white合同,签订后必须为自己保留一份合同副本。

3.如果“套路贷”行为人暴力催债,甚至威胁借款人人身安全,应第一时间报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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