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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助学贷款,上海国家助学贷款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2022年上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集中受理时间就在这三天。

八月二十七日(星期六)

九月三日(星期六)

九月十日(星期六)

详见应用方法。

↓↓↓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65号)文件精神, 为帮助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户籍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市为贫困家庭学生在外省市高校就读提供了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简称:2022年8月,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受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被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教育的其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学校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销。

二、应用方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7月13日至9月10日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网(http://xszz.firstjob.shec.edu.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填写申请人个人及家庭信息和申请贷款信息。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在集中受理时间持申请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请手续。网上预申请前请仔细阅读《2022-2023学年上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见附件)

三。集中受理的时间和地点

上海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周边交通路线:224、909、43、763、166、946、703B等公交线路,地铁12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15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1号线(漕宝路站)。

四、防疫要求

在整个过程中有意识地佩戴口罩

(二)在入口处扫描场所代码或数字岗哨

(三)产生绿色健康码并持有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4)配合体温测试。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电话号码

021-64822835

附:上海市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上海学生事务中心

2022年7月7日

附件:

上海市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说明

一、学生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学生本人书写并签字的反映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申请书;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贫困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

(下载地址:http://xszz . first job . shec . edu . cn右上角“下载中心”);

(三)学生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

(4)贷款学生及其家长的全部户口本复印件,从首页开始不跳页,复印至第一空白页(原件需验);

(5)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六)学生近期在本市开立的工行借记卡复印件(应核对原件,不得开通第三方存管功能);

(七)高考准考证复印件(由高校招生提供,原件需验)。

二。学生在接受时要填写的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网上注册并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

(2)助学贷款合同;

(3)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对谈话记录进行贷前调查;

(4)贷款证明;

(五)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注:1。未成年人申请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核对原件);2.以上四项材料均由工行统一格式提供,现场填写。

三、入学证明材料

学生注册入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填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入学证明》(受理后发给学生)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邮寄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1号楼316室,邮编:200235)。收到准考证后,市学生事务中心会通知银行作为放款依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贷款资料填写要求

1 .贷款材料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

2.贷款申请表、贷款凭证和贷款合同不得涂改。

3.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贷款学生留下的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尽可能提供固定电话、手机等各种联系方式,方便银行核实,以免耽误贷款。

(2)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需验原件),以便银行确认父母双方有抚养权。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应提供当地户口簿的完整复印件,并复印至第一空白页(应验原件)。

(四)父母一方丧偶且未在户口簿上反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验原件)。

(5)父母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但登记户口分开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复印至第空白页(原件需验)。

(6)户口簿遗失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七)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单面复印,A4纸大小。

(8)使用上海生源地信用贷款就读学生的证明(下载地址:http://xszz.firstjob.shec.edu.cn右上角“下载中心”)每年9月份在学校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一次,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就读证明后通知银行继续放款。

(九)贷款学生在贷款还清前不得关闭贷款账户。

转自:上海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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