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假黄金诈骗案发生在2016年5月初。陕西省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潼关信用社)发现两笔黄金质押贷款到期,向借款人收取利息。在收集的过程中发现抵押金是假的,于是进行了举报。随着公安机关的侦查,共发现金融机构19家,涉案金额190亿元!由此,建国后涉案金额最大的黄金诈骗案逐渐被大众所知。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以张淑敏、张青民为首的5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张氏兄弟出生在河南省灵宝市。陕西省灵宝市和邻近的潼关市是中国十大黄金县。张淑敏是我的兄弟,张青民是我的兄弟。早期是卖金矿石的,生意不大。后来张淑敏一个人去深圳买卖实物黄金,然后从事现货黄金的投机,生意越做越大。在获得足够的资本后,他回到灵宝市建立了袁波矿业,由张淑敏担任董事长。其他股东有王学文、徐剑波、夏金友、赵发平、张福云。其中,王学文、徐剑波和赵发平也是贷款诈骗集团的核心成员。
2008年8月,袁波矿业正式投产,年加工精炼铜和金粉8万吨,日均生产黄金8000克、白银2万克、电解铜6吨、硫酸160吨。黄金市场高峰期实现年销售收入10.69亿元,利税5000万元。
如果这些人把心思放在经营公司和做生意上,他们可能会在黄金生产和制造业上有所成就。但事实上,袁波矿业的成立只是他们骗局的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们早期炒黄金的经历。
当时由于灵宝市盛产黄金,用实物黄金做抵押向银行贷款炒金的现象非常普遍。一般来说,实物黄金的质押率是按向下20%计算的。如果200万元每克200元可以买到10000克黄金(如2009年),将10000克黄金抵押给银行,就可以从银行贷出160万元。如果你觉得这样就结束了,那只能说你太年轻太单纯了。好戏还在后头:这160万元贷款可以买8000克黄金,再把8000克黄金抵押给银行,就可以得到128万元的贷款。如此循环,200万的初始资金可以质押在价值近千万的银行,形成近5倍的杠杆。
比如从2008年12月到2009年12月,金价一年上涨了30%。如果将价值1000万元的黄金质押在银行,一年的净增值就是300万元。即使贷款利率为6%,年利息也有48万元,还有252万元的盈余。200万的本金年回报率120%,达到了《资本论》中所说的“资本为了100%的利润,敢于践踏一切人间法则”的程度。
如果选择掺假黄金去银行循环质押贷款,现金可以在短时间内成倍增长。赶上金价一路上涨的时期,收益也会翻倍。张氏兄弟等人早期就是靠这种炒金模式赚钱的,赚了不少钱。这种赚快钱的感觉,就像吸毒一样,一旦沾染就很难戒掉。
事实上,早在袁波矿业成立之前,张淑敏等人就已经想出了制造假黄金的“关键技术”:在每块5000克的金砖中加入重量约为62%的钨块。选择金属钨是因为钨的密度接近金的密度。钨的密度是19.25g/cm3,金的密度是19.3g/cm3,两者相差只有0.05g/cm3。普通黄金测量仪器和银行很难通过“吊水法”检测出如此细微的差别。另一方面,选择金属钨进行伪造是因为钨的熔点远高于黄金,如果需要,两者可以很容易地分离。
起初,以张氏兄弟为首的团伙选择在灵宝市质押假黄金贷款。后来河南各地银行监管日益严格,质押的黄金都要打卡检验。骗贷之路被堵死了,但他们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把目标对准了毗邻灵宝的潼关城。当时的潼关银行仍沿用原有的黄金计量方式,黄金质押贷款的环境较为宽松,为街部空所共有,不会引起银行的警惕。
更多疯狂的假黄金诈骗开始了。具体分工如下:王学文、徐剑波负责联系假原料钨;张淑敏和赵发平在公司的一间秘密平房里负责制作假黄金;张青民负责具体的贷款欺诈。张青民指使马孜以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好处费,借用70余人的身份证,在潼关等地骗贷。每笔贷款到期后,通过支付利息代替本金、雇佣他人签订虚假合同续贷等方式延长实际贷款期限。骗贷的资金除了制造假黄金,还用于投资理财、个人消费和挥霍。
俗话说,不湿鞋走不到河边。2012年之后,黄金一路下跌。如果这种杠杆投机在金价上涨的时候还像现在一样爽,那么在金价下跌的时候就跟现在一样惨了。金价的持续下跌让张氏兄弟难以脱身。他们只能用假黄金继续从银行质押贷款来还利息,最后难以为继,彻底崩溃。
贷款诈骗事件曝光后,张淑敏和张青民兄弟利用办理已久的塞浦路斯护照顺利逃脱,至今仍逍遥法外;王学文、徐剑波、赵发平等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在这起黄金诈骗案中,位于陕西的几家金融机构受害最大。其中潼关信用社涉案金额110多亿,长安信用社涉案金额约28亿。其他17家金融机构也有几千万到上亿的涉案金额。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回过头来看这个案子,张氏兄弟等人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这种以钨为“芯”的假金砖,如果通过熔化、钻孔等手段检测,还是很容易发现造假。而被骗银行使用的是落后的检测手段,这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且最可怕的是,以潼关信用社为首的银行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三查制”形同虚设,监管彻底沦陷。比如本案中,张青民借用了70多人的身份证,银行没有对他们的征信和财产状况进行严格的贷前调查;贷款审核流于形式;在缺乏贷后管理的情况下,这些人贷出的资金迅速汇入张青民等人的银行账户,再通过地下钱庄汇往国外。但是如果银行的贷后管理稍微正规一点,就不会造成这么惨重的经济损失了!
“秦人不堪自哀,后人为哀;后人哀痛而不吸取教训,还让后人为后人哀痛。”希望相关从业者能从中得到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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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建国后涉案数额最大的黄金骗贷案例,190亿假黄金骗贷案":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07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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