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行动中的邪恶。
本报讯(记者黄在胜通讯员郑)11月27日,我市法院对8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25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处以罚金。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的态势。各级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4个、恶势力团伙111个,破获案件11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4名。检察机关起诉189件1054人。法院审结一审、二审刑事案件242件。此次集中宣判的8起案件中,有3起典型案例如下:
张友友等5人一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2013年以来,被告人张友友、张福富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发放高利贷。为了避嫌,借款合同只写金额,不写利息。借款人借款时,先扣10天利息,之后每10天计算一次利息。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时偿还利息,张氏兄弟会将利息转化为本金,并强迫借款人重新打借条,一张一张地滚动,虚增借款金额,恶意抬高本金。之后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尾随、辱骂、殴打、扣车、扣押人、在墙上喷字、上门骚扰、持刀威胁、拍摄借款人子女视频、威胁不还钱就杀借款人等暴力威胁手段,向借款人勒索所谓“债务”。威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该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曹某某等6人一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2007年12月以来,以刘某某(已判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长期盘踞在邢台市。他们在多个工地和已建成小区为非作歹,欺行霸市,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杜翔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团伙成员曹某某、张某某、焦某某、郭某某、刘某二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倪某轩等6人介绍卖淫、强奸案被告人。倪某轩纠集姚、卫、马某南等社会闲散人员,定期与葛某豪、刘某英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控制未成年少女卖淫。同时,倪、姚某、魏等。寻衅滋事,无故殴打两名少年,在市区多次作案,对涉案未成年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和生理创伤。新都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同日,巨鹿县人民法院、新都区人民法院、隆尧县人民法院还对另外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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