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刘佳斌唐振军)“作为一名村干部,我不想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我反而尽力从扶贫贷款中获取利益,给予他们的处罚一点也不不公。”近日,宁远县李希镇班龙村村民在谈及3名村干部违规套取小额扶贫贷款时,群情激愤。
2015年9月,根据上级扶贫部门要求,李希镇按照“四个一批”对全镇贫困户进行管理。班龙村按有关要求对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人员进行清理后,村主任白与村计生专干、村委会会计白私下商议,决定上报解除村党支部书记白兴发和贫困户白、白和丈夫白枚乘的职务。11月,李希镇在贫困户中开展了清理“四样物品”的活动。在清理“四种对象”时,白、白、选择性地“忘记”了自己的财政供养人员身份,继续霸占贫困户的名额。2016年5月,李希镇开始推行小额扶贫贷款,即贫困户贷款后,委托企业经营,财政贴息。贫困户每年获得不低于贷款额10%的投资分红。恢复官员身份的白兴发、白、抓住时机,以贫困户身份,在永安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小额扶贫贷款手续,当场获得贷款分红利息900元、1500元、900元。经研究,李希镇党委决定给予白兴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收缴3人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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