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去了。
过年了,还有压岁钱,钱包怎么样了?
缺钱
网贷“雪中送炭”?
几乎没有意识到
有点粗心
会让你“越来越穷”
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娟通过网络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有效解决了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021年1月,被告人李通过某app向厦门某财务公司申请借款5000元,并与黑龙江某融资性担保公司签订融资性担保服务协议,约定被告人不能按时偿还厦门某财务公司费用的,由黑龙江某融资性担保公司代为偿还。2021年5月,被告未能按时还清借款本息,导致逾期,黑龙江某融资性担保公司代为偿还本息,取得债权。2022年10月,黑龙江某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原告济南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被告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其他财产利益转让给原告,并告知被告。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向平桥法院提起诉讼。
接案后,承办法官杨娟迅速查阅了卷宗,详细了解了案情。他认为本案标的不高,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案情简单。本着调解优先、便民利民的原则,又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杨娟法官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对本案进行了调解。
“法官,我不是不还钱。只是我已经还了一些钱。怎么会有这么多债务?”面对被告的“不公”,杨娟法官是感性的、理性的、合法的。通过与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解释,梳理贷款利息的法律算法,被告最终松口,主动提出还款,但因疫情影响,经济有些困难,暂时无法一次性还款。在充分理解被告的担忧和困难后,法官立即与原告进行协商,希望在其行业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被告一定的还款期限,原告在听到被告的困难后也愿意在利息上做出让步。最后在双方相互谅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有话说:利之道在于与时俱进。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得益于“云调解”便民技术的推广使用,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阳光的司法服务。同时提醒大家,在进行信用贷款时,要综合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消费,谨慎借贷,及时还款,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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