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要警惕!瑞金一女子诈骗3400多万元合同!
目前交易的支付方式多种多样。
诈骗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一不小心就会掉进诈骗陷阱。
在诈骗罪中
合同诈骗罪是适用最多的犯罪之一。
最近几天
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一起合同诈骗案
判处被告人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至6月,被告人黄以他人名义在赣州成立网络科技公司、赣州文化创意公司。随后,黄在淘宝、微信朋友圈和线下朋友中声称自己获得了“JD。COM网上销售授权”并享受30%-20%的优惠。他可以以同样低的价格批发正品华为、苹果手机、茅台酒、JD.COM电子卡、苹果预付卡、水果、食用油、饮料、副食,以先履行小合同或部分履行小合同的方式,诱骗他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到订单款后,以虚构商品缺货、公司资金因经营失败被银行冻结、投资证券资金无法提取等各种理由逃避。共有20余名受害人被骗34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结合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因为“合同欺诈”
法律上怎么判?
相关法律链接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抵押的;
(三)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
(四)收到对方支付的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
(五)以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
现在
骗子的手段越来越多。
防不胜防
在这里提醒你:
互相谈论合作项目。
多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
避免头脑发热。
孤注一掷,把一千枚金币押在上面——把钱像粪土一样扔掉
▍编辑:周传|审核:洪都学者▍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整理:瑞金。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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