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2020-2025年银行体系改革战略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关于2020-2025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银行系统改革战略的法令。
今年以来,国家金融部门逐步进行改革,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为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和加强该部门的竞争环境创造必要的法律条件。
特别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系统、银行和银行系统、货币监督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的法律符合国际标准,为金融部门的外国投资创造了有吸引力的法律环境,并通过了最新的法律。
同时,对银行业现状的分析表明,银行业存在诸多系统性问题,如政府干预程度高、国有银行经营质量和风险管理不足、经济中的金融中介水平低等。
还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提高金融服务的受欢迎程度,扩大银行进入该地区的机会,并确保所有定居点提供相同类型的服务。
银行系统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广泛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使用现代金融技术和服务解决方案,确保充分的信息安全,减少人为因素对提供金融服务的影响。
根据国家计划中实施的任务计划,该计划于2020年3月2日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批准,并于“科学、启蒙和数字经济年”批准了2017年至2021年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五个优先发展领域实施行动战略。PF-5953为了刺激私人部门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银行体系的现状,提高银行的投资吸引力,提高银行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1.确定乌兹别克斯坦银行改革的主要方向如下:
在金融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只根据市场条件发放贷款,减少银行对公共资源的依赖,实现银行服务现代化,创建有效的基础设施和银行服务自动化,并逐步取消非核心银行职能。通过提高银行系统的效率
通过提高贷款组合和风险管理的质量,保持适度的贷款增长,推行平衡的宏观经济政策,改善公司治理和吸引具有国际经验的管理人员,实施金融风险评估技术解决方案,确保银行体系的金融稳定;
国有商业银行整体转型,引入现代银行标准、信息技术和软件产品,向具有必要经验和知识的投资者竞争性出售国有银行股份,国有商业银行和企业通过改革减少国家在银行业中的份额;
增加国家对目标弱势群体的参与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广泛引入针对人口和小企业的远程服务,建立低成本服务点网络,建立非银行信贷机构以补充单一的金融体系,从而通过为金融服务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来提高其知名度和质量。
2.以下内容:
根据附件1,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2020-2025年银行系统改革战略;
根据附录2,批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银行系统改革“路线图”。
3.为实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2020-2025年银行系统改革战略制定目标指标,根据附录3包括以下内容:
到2025年,非国有银行资产占银行体系总资产的比重由目前的15%提高到60%;
到2025年底,私人部门负债占银行总负债的比重将从目前的28%提高到70%;
到2025年,吸引至少三家拥有必要经验、知识和声望的外国战略投资者投资至少三家国有银行;
到2025年,非银行信贷机构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从目前的0.35%提高到4%。
4.批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关于以下方面的提议:
Ipoteka银行、Uzpromstroy银行、Asaka银行、Aloqa银行、农业建设银行和Turon银行的国有股份逐步私有化,包括国际机构的第一阶段机构改革。(包括经营活动的变更),而在第二阶段,设想出售一批国有股;
为了满足人民在银行系统改革过程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广泛引入有利于商业投资项目的金融管理机制,以提供全覆盖的银行服务,并在国家对外经济活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小额贷款银行的法定股本中保持国家股份。
根据法律规定,在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诊断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监管要求和重组的经济可行性,对银行进行合并。
5.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的核定人员中,应设立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下属的国有商业银行转型和私有化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为项目办公室),并赋予其以下权利:
国际顾问作为金融专业顾问参与商业银行的转型和私有化;
与国际金融机构和潜在外国投资者就商业银行转型和国有股份私有化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
应当指出,项目办公室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第一副部长领导。
6.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将采取措施,在2024年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方案评估金融部门。
7.禁止各部委、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负责人干预银行业务的管理,包括与形成贷款组合和银行资产有关的业务。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应加强对银行和银行活动立法的执行控制,不允许国家机构干预银行活动。
8.在两个月内,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发展和减贫部以及财政部一起采取措施,通过将独立成员纳入国家创业支持基金董事会来加强机构建设。
9.在三个月内,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和财政部,连同其他相关部委,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提交了关于该法令产生的立法修正案和补充的提案。
10.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2019年4月2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共和国吸引直接投资机制的措施”的PP-4300号决议附录1中的第1-3项无效。
11.为了确保这项法令的执行,一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里波夫和MB。任命努尔穆拉托夫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行长。
先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
塔什干,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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