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等五人涉嫌敲诈勒索、抢劫一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西区首例“套路贷”案件。
我院指控张某某于2017年7月在天津市河西区设立个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贷款(无工商登记信息)。王某某、孙某某、赖某某、胡某某等人在公司内帮助张某某放贷、借款。该团伙成员在张某某的组织指挥下,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使钱跑路”、“任意确定违约”等手段,多次强行要债权、强行要债,非法占有、抢夺他人财物。
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讯问被告人,并利用多媒体技术同步展示证据。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2019 |第七期
策划:袁东
编辑:王厚涛、韩宇
出品:西检印象新媒体工作室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天津套路贷案件,天津市河北区套路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0020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