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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有这样一个群体。
自称“小发”“铁哥们”的人
他们相互勾结。
他们对别人做坏事。
他们的器官都是骗钱的。
就是这样一群人。
他们纠缠、骚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给受害者带来了无数的困扰和伤害。
检察官今天要讲的内容。
这是一个“套路贷”团伙最终落网的故事。
案例回顾
被告人高某某、狄某某、董某某三人自小认识,且均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放贷,所以“一个人玩不如和别人玩”。高某某、狄某某、董某某不仅没有及时劝阻制止,反而介绍借款人非法放贷,互相帮助非法催债,互相作伪证,为下一步虚假诉讼做准备。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崔某某明知高某某、狄某某、董某某等人在非法放贷、暴力讨债中积极配合。
“花式套路”防不胜防。
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高某某、胡某某、狄某某、崔某某等人纠集在一起,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开始了他们以“违约金”、“中介费”、“行规”等各种名义的“花式套路”。
套路一:签虚假贷款协议
非法扣押被害人工资卡、身份证等证件,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高额借款协议,骗取被害人白某某28.4万元。
套路二:虚构抵押金额
被告人胡某某以虚构抵押金额骗取魏某某0.75万元,以中介费为名骗取赵某某、白某某0.4万元。
套路三:贷款不还,债务不结清。
被告人高某某、狄某某以拒不归还借款、拒不清偿债务等方式使被害人债务增加,后以转让票据、侵占他人财物等方式敲诈段某某37000元。
套路四:不还钱就骚扰你
被害人刘无力偿还借款。高某某、狄某某、王某某采用纠缠、骚扰等手段,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经营秩序,非法侵入被害人刘某家中强制还款。
套路五:扣押财物藏借条“耍流氓”
被告人董某某以占有他人财物、隐瞒还款证据等方式,长期未与杨某佳、杨某义等5名被害人进行结算,并诱导被害人多次打新借条,但从未归还旧借条,导致被害人债务不断增加。被害人因为有身份证和工资卡,不敢和董某某算账,最终导致大部分被害人不敢报案。部分被害人被迫搬家甚至逃到外地不敢回包头,董某某从中获利169510元。
被告人高某某、狄某某还犯非法放贷罪,以虚假诉讼的方式迫使段某某还钱。高某某等6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在小贷行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他们作恶多端,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
幸福的人们-判刑了!
由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等6人犯罪一案,于2019年7月12日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犯有非法侵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被告人董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崔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云某某犯侵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王某某犯有非法侵入罪,被判处一年监禁。
检察官
我今天想说的很简单。
“套路贷”不是“贷款”,而是犯罪。犯罪分子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广撒网。一旦有人上钩,“套路”就跟着来了。检察君提醒,不要向无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尽量向规范的金融机构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协议)时,一定要逐条仔细审查相关条款,谨防入套,发现被“套路贷”后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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