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连续刊发多篇报道,再次聚焦疯狂的校园贷。
中国青年报3月29日报道,湖南某大学22岁的学生会主席李利用他人信息,从不同的网贷平台借款100多万元。2月25日,李被衡阳市珠晖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受骗的受害者包括李学校的27名学生。
《京华时报》3月30日报道,天津某大学大三学生小刘反映,他通过18个贷款平台,帮助一个名叫“薛洁”的白某借款近10万元。目前,白“出事了”,他还欠着6万多元。据了解,北京、天津等地已有数十名大学生帮白借款。记者从大兴警方获悉,白某已被刑拘。
扬子晚报3月31日报道,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部分大学生反映,苏州大学郑文学院部分大四学生以兼职记账为名,要求其向各种“校园贷”app借款。但是事成之后,学长却没有信守承诺,按时还款,导致他们每天被各种贷款公司催着,根本无法安心上学。荔枝全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此次校园贷风波至少涉及88名大学生。
校园贷的高风险和危害近两年被媒体报道,大学生“裸贷”震惊舆论。针对校园贷等互联网金融乱象,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随后,去年4月,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其中包括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实施方案。银监会明确将校园网贷作为整治重点,对校园网贷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对涉嫌暴力催收、高利贷的非法机构,暂停校园网贷业务,整顿存量业务,加强借款人资质审查,落实第二还款来源,依法打击校园网贷领域违法行为,防范风险蔓延,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此外,还与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防止校园网贷风险进一步蔓延。
据当时媒体报道,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在中央监管文件、地方金融办、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压力下,“很多校园贷都选择了转型消费金融,或者以白领、工薪族为主”。目前媒体对校园贷问题的持续曝光,让人对专项整治的效果产生怀疑。违规的黑手也伸向了大学生。因此,必须建立治理校园贷的长效机制。
毋庸置疑,中国曾经对校园贷“重拳出击”,但是,和很多治理问题一样,集中整治后“死灰复燃”。部分校园贷在整改时进行了“转型”,但转型不利时,学生被视为放贷主力。而且在推广中加入了“学弟”、“学姐”等熟人的营销和传销,进一步分散了校园贷的风险。要从根本上控制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司法机关要介入查处校园贷非法借贷和暴力讨债,追究高利贷者的法律责任。据报道,有大学生贷款4万,需要还100元,利率超过2000%。这种校园贷具有明显的邪恶和欺诈性质——开始以低利率吸引学生借款,学生借款后却以各种名义甚至威胁提高利率,让涉世未深的学生“步步臣服”。对于这种校园高利贷,法律应该是地狱般的付出。我们应该明确接受追债学生的举报,严厉打击这类非法借贷机构。
其次,针对校园贷的疯狂,金融机构、教育部门、高校可以联合推出大学生生活救急、创业等小额贷款项目。为什么校园贷会受到部分学生的追捧,是因为它操作简单,审核门槛低,从中应该可以看出学生对小额贷款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然而,目前很少有正规的金融机构向大学生提供此类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担心大学生不还款,出现坏账,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则“盯上”这个市场,用高息和恐吓的方式“开拓”这个市场。这种情况不能再持续下去了。在取缔非法校园贷款的同时,国家应该向大学生开放其他借贷和融资渠道。
此外,还可以对校园贷的贷款申请提出明确的规范要求,即大学生无论从什么渠道申请贷款,都必须提交家长意见和学校意见,即至少家长和学校是知道的,而不是个别学生可以申请,这样可以防止学生被非法机构骗,家长和学校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审核作用。
再次,教育部门和高校需要加强对大学生的金融教育,将校园贷作为高风险项目进行预警。大学生虽然是成年人,但应该对自己的投资借贷行为负责。但长期以来,我国学生缺乏自我管理、自我规划的教育和引导,缺乏社会生存能力。因此,大学需要重视对学生的教育,明确告诉学生不要相信校园贷宣传,更不要把参与非法金融业务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高校的学生事务中心可以为学生贷款、兼职、创业提供评估、咨询、指导服务,这也是高校关注学生成长和职业发展规划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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