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来凤县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沈某某移送来凤县公安局,建议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立案侦查。来凤县公安局立即将沈某某刑事拘留。
2015年5月14日,来凤县法院在执行来凤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沈某某、何某某(夫妻)借款合同纠纷案、楚某某诉沈某某、何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过程中,查封了湖南龙山县民安镇沈某某、何某某名下的金陵公寓两间门面。
经协商,委托估价机构制作房地产估价报告,但被执行人沈某某在来凤县法院查封、估价期间,擅自将上述两处门面出租给案外人蔡某某,且蔡某某已对该两处门面进行装修,致使上述两起案件无法执行。
8月28日,来凤县法院以阻碍人民法院执行罪对被执行人沈某某进行司法拘留。
沈某某擅自处分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评估的财产,其行为已严重阻碍人民法院执行。他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欠的钱不还,会失信于人;拒绝执行,违背法律。“基本解决执行难”不是口号,严厉打击老赖也不是炫耀。你在发抖吗?
普法课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司法解释: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支付令、生效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裁定依法属于本条规定的裁决。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明显不合理低价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移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或者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串通,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阻挠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来凤县失信黑名单,老赖不执行法院判决入什么罪":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839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