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房产中介签阴阳合同,房地产阴阳合同 违法

房产中介签阴阳合同,房地产阴阳合同 违法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房地产公司无力偿还小贷公司的贷款,于是联合小贷公司的三个股东签订“阴阳”合同,骗取高额贷款。谁知贷款未果,三股东未履行合同义务,房地产公司将三股东告上法庭。近日,来凤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5年6月10日,来凤某房地产公司向来凤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900万元。为了偿还小贷公司的贷款,房地产公司提出办理湖北来凤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需要小贷公司配合,于是小贷公司股东黄、袁、周出面配合。

2016年1月15日,房地产公司与黄、袁

某与某签订购房协议,约定三人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商场二层商铺一套,面积2433.29㎡。双方约定实际购房价格为2200元/平方米,但为了获得更多贷款,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将涨价部分定为3980元/平方米,然后将房屋抵押在银行,用于偿还小贷公司的贷款。商铺总价9684414元,三人支付首付4884414元。付款后,房地产公司将其转出归还三人,剩余480万元申请按揭贷款支付。抵押所得48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黄、袁、周某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借给房地产公司的贷款本息。

当天,双方按照前述约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三人通过银行将首付款转给了房地产公司。在接下来的两天内,房地产公司会按照合同退还全部购房首付款。事后,房地产公司因故未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导致无法达到取得按揭贷款的目的。

还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涉及的部分商铺已抵押给小贷公司或以网签形式预售给他人。

来凤法院认为,双方为骗取银行住房抵押贷款,通过隐形合同“购房协议”,即形式上公开合法的“阴”合同,即“阳”合同,恶意抬高商品房价格,虚假支付购房首付款,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故《商品房买卖合同》()。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房产中介签阴阳合同,房地产阴阳合同 违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8391.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