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40万
其实我只拿到了80万
月息高达14万元。
最终被迫卖房还钱。
直到警察来到门前
厦门市民王先生知道。
我深陷“套路贷”...
被押解回国的犯罪嫌疑人饶某军,在进行核酸检测后被隔离观察。
借了140万到80万还钱被骗卖房。
2017年1月下旬,王先生因经营失败欠下80万元外债,向包某借款5万元。包某得知王先生急需用钱,就说他和饶某军的贷款公司可以借给他100万。
后鲍某、饶某军与王先生签订了140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月息10%,即王先生每月需偿还利息14万元。扣除首付利息和手续费,王先生实际拿到的只有80万。对此,包某和饶某军给出的说法是,借款费用20万,40万相当于“定金”。
同年7月初,包某、饶某军等人开始逼迫王先生还款,诱骗王先生将集美区一套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变卖抵债。
但王先生不知道的是,负责卖房的代理人、购房者等人其实都是饶某军团伙的成员,而包某、饶某军等小额贷款公司其实并不具备小额贷款的资格。直到思明警方主动找上门,王先生才知道自己遇到了“套路贷”。
逃到国外,两年后被捕。
2018年,思明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2018年7月5日,在锁定40余名涉案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后,警方同时展开多路抓捕行动,将该团伙除饶某军外的主要成员抓获归案。
案发后,该案主犯之一饶某军(男,40岁,厦门人)潜逃至东南亚。今年4月,思明分局刑侦大队发现并掌握了饶某军在越南的藏身之处,随后上报省、部有关部门向越南警方发出协查请求。5月9日上午,越南警方通过广西凭祥边境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饶某军抓获并于5月13日移交专案组。
经一审,饶某军对其涉嫌“套路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饶某军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隔离观察14天后被押解回厦门。其他涉案人员于2019年11月29日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2年不等。
海都记者许通讯员夏
编辑:萧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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