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记者胡彦明继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之后,万亿级的联合贷款市场迎来严格监管。
11月2日,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网络小额贷款新规),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网络小额贷款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亿元,跨省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不得低于50亿元。
在联合贷款市场,许多科技巨头与商业银行合作,借助网络小贷平台开展联合贷款。但未来随着出资比例的提高和准入门槛的要求,未来联合贷款的市场拓展可能会放缓。
万亿市场格局是否面临重塑?一家研究联贷业务的国有大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对经济观察报记者分析,未来规模不好说,但有望推动网络小贷回归传统均线。
中信证券银行业首席杨蓉认为,重资本模式加剧了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资本占用,不利于业务扩张。因此,新规可能会加速互联网小贷公司向助贷转型,为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腾出小额贷款业务市场空。
“这体现了未来金融监管的原则。只要是贷款业务,就必须有相应的资本金做担保,并接受相应的监管。”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也体现了监管与创新的关系。即使监管方向改变,也不会一击毙命这些业务。即使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是之前对资管业务的监管,还是现在对贷款业务的监管,监管都在试图通过调整使其逐渐正规化。
1.43万亿市场的潜在风险
10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仅商业银行发放的网上联合消费贷款余额约为1.43万亿元。
蚂蚁集团招股书显示,截至6月底,蚂蚁小微金融科技平台贡献的消费信贷余额约为1.7万亿元,金融机构发放或实现资产证券化的贷款占总比例约为98%。
除了蚂蚁集团的联合贷款业务,平安普惠、百度、JD.com等其他联合贷款产品也推出了联合贷款业务。与此同时,网商银行、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王新银行等持牌互联网银行也在从事相关业务。据不完全统计,与头部科技平台的联合贷款涉及上百家金融机构。
西南地区部分城商行业务负责人以与美团的合作为例。美团点评平台不仅拥有大量年轻消费者,还覆盖商家平台、数据平台、金融平台,拥有大量用户和真实交易数据。
上述城商行业务负责人表示,传统商业银行普遍依靠劳动密集型的贷款投入,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管理等,短期内难以快速扩大业务规模。在双方合作的联合贷款模式下,技术平台为银行带来大量优质年轻用户,银行提供贷款资金,从中可以分享利润。无论是年轻群体,还是消费数据,这都是城商行以前接触不到的客户。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也认为,互联网联合贷款的“鲶鱼效应”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转型。联合贷的本质是互联网平台向商业银行开放场景和用户,通过智能技术和数据分析能力提升银行的服务水平。在这个合作过程中,鉴于数据对接和资金流动,银行会接受和认可更多智能化的金融技术和模型,尤其是大数据风控能力。一些商业银行通过联合贷款和贷款辅助,可以改善信贷区域和行业单一的问题,提高其业务规模的集中度,提高其风险集中度和流动性。
对于贷款不良风险的问题,某国有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一般有自担风险、融资担保、自担风险三种模式。在风险承担模式下,银行和平台各自按出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另一种模式是融资担保,即引入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进入联合贷款。还有一个风险,一般是平台由银行垫资的部分,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上述城商行业务负责人认为,在上述城商行和美团模式中,隐患较少。但随着规模的扩大,相应的风险也会暴露出来。“具体来说,一些金融机构作为所有投资者,不承担信用风险,不参与贷款的风险管理,容易导致金融机构失去风险控制,完全依赖外部服务机构,失去自身发展。同时,如果放贷或联合放贷机构无力或缺乏应对机制承担累积的信用风险,就容易导致风险集中爆发,资金无法收回,损害金融机构的利益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尹振涛说。
联合贷款逐步规范。
7月17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网络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应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统一准入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流程,实行名单制管理。商业银行应当主要从经营状况、管理能力、风险控制水平、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业务合规性和机构声誉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价。
同时,《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在与合作机构进行联合融资贷款时,应按照风险独立控制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避免成为纯粹的资金提供者。《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按照适度分散的原则选择合作机构,避免过度依赖合作机构;同时要求银行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的贷款总额纳入额度管理,对单笔贷款比例实行区间管理。
有学者认为,这不仅意味着互联网联合贷款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也是完善互联网贷款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
在这之后不久,央行对联合消费贷款的情况进行了彻底的调查。7月底,多家银行收到央行《关于开展网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通知称,为掌握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创新情况,决定开展网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
银行需要填写网络联合消费贷款月末余额、当月发放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个人信用卡透支)加权平均利率、月末网络联合消费贷款不良率、月末全部个人消费贷款(含个人信用卡透支)不良率。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单独区分了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的合作。有银行业人士认为,这可能与花呗和借款在整体中占比相对较大有关。
从监管机构的官方表态来看,下半年联合贷加强监管的信号逐渐清晰。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9月底举行的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将建立商业银行与互联网联合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将这类业务纳入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价,同时规范互联网贷款的资金流和信息流。
兴业证券金融团队分析认为,通过监管报表加强对此类贷款的监管,并将其纳入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将促使银行加强对此类贷款的风险识别和审查,避免盲目追求此类贷款的规模和收益,避免行业风险的逐步积累,长期来看有利于联合贷款的良性发展。
随着11月2日《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不仅将重塑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格局,也将对联合贷款的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中信建投银行首席分析师杨蓉在近期的一份研报中指出,在联合贷款中,互联网小贷公司自有资金放贷比例较低,头部互联网金融公司自有资金放贷比例约为1%。借贷资金主要通过外部融资。
“原联贷比例没有限制,暂行办法要求不得低于30%。而且在联合贷款原有的资金导向模式下,互联网小贷公司需要提交5-10%的担保金进行底层担保。资本导向的模式加剧了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资金占用,不利于业务拓展。”杨蓉说。
告别规模扩张
上述国有大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也曾测算过2019年末商业银行参与联合贷款的规模,当时估计规模已经超过万亿元。长期以来,业内人士一直担心商业银行在联合贷款中的作用。除了银行实现自主风控、自主审批的能力,特别是未来是否可能衍生出新的影子银行风险,更应该受到监管的关注。“有望推动线上小贷回归传统均线。新规将促进小贷市场的长期均衡发展,避免过度信贷和过度负债的陷阱,从而稳定家庭和个人的杠杆率。”对于未来联合贷款的规模,上述国有大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分析称。
尹振涛认为,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联贷业务对小微金融和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正视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干预和管理,行业才能健康有序发展。
至于网络小贷新规对市场的影响,杨蓉认为,应加快小额信贷业务回归消费金融、银行等金融体系。新规可能使互联网小贷公司加快助贷业务的轻资本模式运作,提供纯技术输出。互联网小贷新规将限制杠杆率,给互联网小贷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
杨蓉认为,这对消费金融和银行零售市场来说是个好消息。“新规可能加速互联网小贷公司向助贷业务转型,为消费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释放小额贷款业务市场空”
对于联合贷款未来的监管方向,尹振涛建议,联合贷款应该进行行为监管,而不是规模监管。对于联合贷款的监管,对于负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意义要大于单纯的规模管理。为了控制风险,核心要监管两点:第一,联合贷款双方必须风控独立,风险自担,避免风控空 zone。二是严禁平台以任何形式兜底,不允许无担保资质的机构开展联合借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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