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桂孙潇
上市公司或其高管会采取哪些措施隐瞒关联交易?2月8日晚间,中通国脉的公告给出了答案:与四家不相关的公司“套近乎”,但实际上是在董事配偶控制的公司“下单”。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否因为隐瞒关系存在利益输送,不得而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志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这是一项关联交易。
根据中通国脉的公告,2020年下半年,公司与北京艾默克电磁兼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光大易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泛泽运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天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上述四家供应商销售的设备和材料均向公司关联方北京宏泰博业科技有限公司(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的配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结合合同内容、货款及商品流通情况,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交易实质上是中通国脉与北京宏泰之间的关联交易。
但对于这一隐性关联交易,中通国脉未履行相关内部审查程序,也未向公众披露。吉林证监局认为,时任公司董事长、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时任董事会秘书孟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决定对三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该公司改正。并要求公司在2023年3月3日前补充上述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要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王志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公告内容来看,该事件涉及的问题很多。“比如上市公司可以直接购买,有没有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利益输送?上市公司通过中间商规避关联交易,合同价格是否公允?如何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去年业绩预亏
对于吉林证监局的监管措施,中通国脉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实践经验来看,“交易已经完成,合同有效,但定价的公平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投资者需要关注的重点。”王志斌说。
由于目前没有更多关于上述合同的相关信息,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未知。从中通国脉此前的业绩预告来看,公司预计2022年亏损9000万元至1.55亿元,但亏损较上年有所减少。
至于亏损原因,公司表示去年部分在建项目被迫停工,服务订单延期,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公司应收账款催收工作阶段性停滞,客户催收周期延长,资金压力大增,打乱了公司正常的资金使用计划。虽然后续公司积极开展应收账款清理工作,稳定资金流动性,但仍影响了部分银行贷款的偿还和项目资金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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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中通国脉以“中间商”掩护关联交易 证监局令其改正并履行披露义务":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7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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