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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千万元不还,起诉后却发现被告在看守所,福田法院去深圳中院远程开庭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7月20日和8月6日,福田法院分别收到深圳某小额贷款公司的感谢信和锦旗。在过去的8个月里,吴品芬法官克服重重困难,利用远程审判,打破了空的壁垒,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

感谢信

2020年7月2日,经过近8个月的沟通协调,原告深圳某小额贷款公司诉被告詹、于一案,在福田法院互联网与金融庭副庭长吴品芬的主持下,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顺利完成远程审理。

2018年8月、2018年9月,被告人詹某、于某分别向深圳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700余万元、500万元,并约定由王某乙、王某、左某为两借款人提供担保。

两笔借款到期后,两被告及其他担保人未能偿还任何款项,原告多次催债未果。2019年7月,他将主债务人及多名担保人起诉至福田法院。2019年11月,福田法院互联网与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吴品芬法官担任审判长,主持本案。

一审时,吴品芬查明了上述事实,并了解到被告人詹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简称深圳市第二看守所),现无法出席法庭诉讼。

该刑事案件正处于调查和起诉阶段。为充分保障原被告人和被告人双方的诉讼权利,休庭后吴品芬立即与深圳市检察院联系,询问能否将诉讼材料送达本案被告人詹。但由于办理刑事案件的需要,法院暂时无法送达材料,无法确定二审时间,庭审被迫延期。

今年年初,詹的刑事案件被起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情况后,吴品芬立即联系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检察院和市第二看守所。在征得办案机关统一同意后,他将起诉材料送达詹,初步拟定了再次开庭的时间。

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圳市、区看守所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福田法院无法带被告人詹到庭参加庭审,也无法进入市第二看守所开庭审理。而且福田法院无法与市第二看守所远程对接,庭审无法如期举行,庭审被迫再次延期。

后来吴品芬了解到,深圳中院刑事审判部在市第二看守所设立了科技法庭,可以实现远程审判。

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果,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确保原告近千万的债权尽快得到清偿,吴品芬法官通过多种渠道寻求解决方案,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部的协调下,将案件安排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审理。

福田法院在深圳中院远程开庭。

7月2日上午,本案相关工作人员、原告代理律师、被告余代理律师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进行了庭审,被告人詹在市第二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与诉讼。

被告人詹在看守所民警的羁押下,通过远程庭审系统进行实时问答。整个过程清晰规范,半小时后庭审圆满结束。

为尽快实现当事人的权益,庭审结束后,吴品芬法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两案判决书的撰写、校对、打印工作,并将判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作为你院的法官,你以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解决当事人困难,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7月20日,原告在感谢信中表扬了吴品芬法官。8月6日,福田法院收到原告的锦旗。

吴品芬领取锦旗

本案的高效审结,只是福田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的一个缩影。虽然本案的审理因疫情原因可以依法延期,但吴品芬法官主动与多方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案件审理,实现了案件的顺利高效审结,确保了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的顺利进行。

今后,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福田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级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全方位推进审判工作,确保案件顺利高效审结,切实落实提高审判案件质量和效率、缩短审判周期的工作目标。

[记者]陈雄海

[作者]陈雄海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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