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正规公司的外衣,从事“套路贷”、暴力讨债、查封房屋等活动。连警察也被拖下水,卖给他们948条公民行踪信息,用于定位讨债。
昨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友强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坐在被告席上,曾经嚣张的黑组织成员垂头丧气。
借了3万,退休警察被迫廉价卖房。
2015年9月10日,被告人王有强、邹斌、李胜成成立“长沙市芙蓉区彬盛寄售行”,开始有组织地进行非法放贷、讨债活动。之后,他们成立了两家公司,用合法的外衣掩盖非法放贷和讨债的事实。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组织力量,他们以老乡、朋友的关系为纽带,发展、吸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加入组织。
长沙的老程是一名退休的公安民警。个人消费,他向寄售银行借了5万元,约定每月利息15分。扣除“砍头利息”和“代理费”,他实际拿到的只有3万元。借钱的时候,老程还被骗签了假的房屋租赁合同。
老程逾期时,王友强等人逼其签订了一份23万元的虚增借款合同。后来,王友强等人多次对老程进行骚扰、纠缠和言语威胁,迫使其廉价出售房屋。
2017年12月1日,老程被迫将其房屋以135万元转让给被告人邹斌,邹斌实际支付115万元取得该房屋。经评估,该房屋价值168.5万元。前前后后老程被敲诈了50多万。
追求受害人,帮“女朋友”讨债。
昨日上午,长沙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24名被告人站成几排,其中一人格外引人注目。她的名字叫刘婧。她本科学历,经历过波折。
2017年9月,刘晶因向小额贷款平台借款被涉黑公司非法催收。在讨债过程中,被告人何振华看到长得好看,就帮她,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与她约会。
此前,刘晶有一个男朋友,A君。在他们恋爱期间,A君向刘婧借了钱,但分手后他没有还。振华何得知此事后怒不可遏,动用组织力量帮她向阿俊讨债..
2018年1月14日,王有强等人找到株洲的阿军要债。经当地警方调解,阿军愿意赔偿刘婧7万元。但阿军从派出所出来,就被那伙人带到湘潭一家KTV,被打,被烧,被烟头侮辱。
第二天,该团伙带着阿军来到株洲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让他把房子卖掉。失败后,他们继续扣押他,直到他签了12万元的借条。期间,阿军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0多个小时,并遭到殴打和侮辱。
我向警方购买了948条公民行踪信息。
如果说是被男友谋杀的,那么被告王皓就是被弟弟谋杀的。王浩是长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视频中队原中队长,长期从事刑侦、情报搜集工作。
为了准确定位被征收人的下落,该涉黑组织每月支付9000元,让该组织成员被告人王锴联系其在公安厅当警察的哥哥王浩,购买被征收人的下落信息。
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该涉黑组织按月向王锴移交被征集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明知开房、上网等公民实时信息会被用于非法采集的情况下,王浩仍利用职务之便,长期、频繁地向弟弟王锴提供公民行踪信息。
在此期间,被告人王浩非法获取并向其弟王锴提供公民行踪信息948条。为了避免被调查,王皓删除了他的询问记录,并告诉王锴使用“面对面聊天”等方式在单线上与他联系。
在这些公民行踪信息的帮助下,许多被告得以实现讨债。正是因为行踪信息被泄露,很多受害者受到涉黑组织的迫害。
24人被控9项罪名。
这个涉黑组织以长沙县星沙区为基地,组织非法放贷、讨债活动,发展股东,吸收大量“男孩”,形成了稳定的犯罪组织。
通过“套路贷”、非法催收、插手民间纠纷、强占他人房屋、组织投资等手段。,可以收取财物,获得经济利益,然后利用组织形成的经济实力,通过养“仆人”、安排住宿、给“外来客”发工资、汽车补贴、收取佣金等方式,维持、壮大犯罪组织,谋求行业垄断地位。,并利用非法所得。
“被告人王友强等人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他们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有组织地获取经济利益。同时,他们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应该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常承志指控王友强等2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9项罪名。
他们共实施抢劫罪1起、敲诈勒索罪10起、强迫交易罪1起、寻衅滋事罪17起、非法侵入住宅罪5起、非法拘禁罪1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起,非法获利共计300余万元。
由于案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该案件的审判预计将持续5天。
(原题为《每月9000元!长沙某民警向涉黑组织出售公民信息948条并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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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长沙抓了一千多人,长沙市警方":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1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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