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李傲)近日,国务院扶贫办、银监会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努力化解疫情影响,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支持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实现稳定脱贫。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延期还款最长6个月。
通知明确了具体应对措施。第一,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各级扶贫部门和银保监管部门要尽快安排受疫情影响的情况,指导承办银行机构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到期(含续贷、展期)且因疫情造成还款困难的贫困户,适当延长扶贫小额贷款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原合同条款继续执行,所有政策不变。鼓励承办银行机构在展期内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二是简化业务流程程序。疫情期间,承办银行机构将针对新增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加快审批流程,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引导贫困户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网络手段和每个村的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对于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疫情解除后,他们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逾期者不纳入信用记录。
三是有效满足有效需求。摸清贫困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充分考虑春季生产需要和后期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提前做好预案。承担银行机构对贫困人口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请贷款、续贷、加贷条件的,及时给予支持。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稳定性,不提高贷款门槛或缩短贷款期限。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充分发挥村委会、驻村帮扶队等基层力量的作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与贫困户的联系沟通,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同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使用跟踪指导工作。借鉴湖南宜章县扶贫小额信贷“四员”工作法的先进经验,通过设置信贷经理、行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电商业务员等方式,帮助贫困户用好扶贫小额信贷。
五是加强监测,防范风险。做好扶贫小额贷款数据录入管理,及时与承办银行机构开展数据信息共享和比对,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全面掌握年内到期贷款占比和区域分布情况,持续关注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压力大的重点地区,加强业务指导,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通知强调,各级扶贫部门和银保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实现稳定脱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新京报记者李敖
编辑唐铮校对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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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扶贫小额信贷延期政策,疫情小额扶贫贷款延期12个月":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8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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