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北京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小贷公司在京开展培训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表示近期发现部分小贷公司(包括外省市小贷公司或外省市网上小贷公司)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在京开展培训贷款业务,存在不当营销宣传、串通诱导学生借款等行为。
北京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北京小额贷款公司应进一步规范“培训贷”业务,不得隐瞒或诱导无能力还款的消费者,准确把握借款人的资格和还款能力,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北京当地金融监管局指出,异地小贷公司不得在北京开展“培训贷”等放贷业务。如发现此类行为,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公司注册地监管部门。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培训市场秩序,再次提醒社会公众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根据自身还款能力谨慎选择“培训贷”产品,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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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部分小贷公司“培训贷”业务存在不当营销宣传、串通诱使学员借贷等风险隐患":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82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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