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元、李勤勤、刘伟:
我院受理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迪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晨阳寨人民法院(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汉飞路)开庭审理。超过时限,裁判将依法缺席。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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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18陕0113民初6063号,陕1026民初522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8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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