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记者劳莹莹“疫情以来,广州市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加大了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为医疗、生物制药、物流运输、餐饮、旅游等行业提供低息、快速、便捷的融资服务。部分贷款产品的利息最高比正常贷款利率低40%。”广州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志祥说。
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也成为支持中小企业的一股力量。2月,山东、重庆、广东等地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相关通知,称引导小贷公司在疫情期间支持实体经济,适度放宽优秀小贷公司融资杠杆和融资渠道,山东、广东融资杠杆最高可放宽至5倍。
事实上,资金渠道和融资杠杆的梗阻一直是小贷公司快速发展的“软肋”。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政策的松绑对于小贷行业来说犹如一场“及时雨”,可谓“久旱逢甘霖”。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小贷公司都能享受到这样的政策。监管部门会对申请的小贷公司进行资质评估,评级分数越高、各方面质量越好的企业,申请通过率越高。有业内人士担心,疫情对小微企业影响较大,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小贷公司的资产质量,逾期率难以估计。
解开(某人)
2月17日,重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疫情防控、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利用2.3倍融资杠杆。因扶持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特殊需要,经市金融监管局批准,可适当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分类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开展融资,计算每笔融资的杠杆率。通知有效期暂定为2020年6月底。
“我们认为有这样的政策非常好。公司现在在用两倍的杠杆,期间也可能会向监管申请改进,但具体细节会在公司内部讨论,能否获批还不确定,因为监管也要看小贷公司的资质。”重庆某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告诉经济观察报。
无独有偶,广东、山东等地也出台了类似规定,适度放宽优秀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2月13日,广东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意见》指出,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监管指标优秀、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5倍(即至5倍杠杆), 且单户贷款余额上限可提高至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通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股东贷款等非标准化融资方式融入的资金余额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2倍;通过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资金余额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3倍,本文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广州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志祥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此前,广东省内的小额贷款公司一次性融资杠杆最高,只能从两家银行机构融资。新发布的政策采取2倍非标准化融资+3倍标准化融资组合,对融资银行机构数量没有限制。目前广州优质小贷公司已经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同意放贷到5倍杠杆。
2月21日,山东金融监管局也发布通知,适度放宽优秀小贷公司融资杠杆至5倍;同时,小贷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上限”部分监管指标将进行调整优化,如“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不超过净资产的5%,不超过1000万元”,政策有效期也为6个月。
“原来广东的政策是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本的5%且贷款余额上限为500万元,这往往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政策放宽后,小贷公司可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对于小贷公司来说,放贷是股东自己的资金,内部风控管理要做好,自己的责任要自己承担。”刘志祥说道。
尽管重庆监管机构对疫情期间小贷公司的“不良贷款率”指标有所宽容,但上述重庆小贷公司董事长仍有些许担忧。他告诉经济观察报,疫情对小微企业影响很大,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小贷公司的资产质量,逾期率还很难估计。
政策及时雨
近年来,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加速了零售转型,但小贷行业是个例外。除了少数有互联网背景和流量支持的小贷公司,绝大多数小贷公司尤其是地方小贷公司仍然以公司业务为主,是普惠金融的重要补充力量。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银行业在金融抗击疫情中起着支柱作用。但是,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很多达不到银行贷款的申请门槛。市场上一直缺乏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在此背景下,充分发挥小贷公司的区位优势和专业优势,具有重要价值。“小贷公司长期受资金杠杆要求限制,放贷能力有限。如果他们想在疫情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就要适当提高杠杆上限,这样可以充分释放他们的放贷能力,帮助更多的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预计未来会有更多地方推进类似的放宽政策。”薛洪言说。
央行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680家,贷款余额9288亿元,前三季度减少257亿元。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小额贷款业务和小额贷款公司也面临着很大的问题,形成了制约小额贷款发展的瓶颈。
资深银行家齐剑曾撰文指出,小额信贷行业面临两大挑战。第一,小贷公司定位不清晰。小额贷款公司由省市金融办审批和监管,但不纳入金融机构监管体系。小贷公司介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以非金融机构的身份从事金融机构业务。其次,资金渠道和融资杠杆的梗阻成为小贷公司快速发展的“软肋”。小贷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资本金,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不能融入资金。这一融资问题自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至今,已经成为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此外,《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的资本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这使得大部分小贷公司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导致小贷公司资金规模较小。
为打破这一瓶颈,重庆于2012年6月率先放开小贷公司融资杠杆率,将表内杠杆率放宽至2.3倍,并允许小贷公司通过当地金融资产交易场所转让资产。此后,广东、海南、湖南等省市也纷纷修改小贷公司的融资比例。
“小贷公司杠杆率的提高,将使小贷公司降低单位经营成本,获得较好的净资产收益率,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增加中小企业贷款供给。小贷公司突破‘最后一公里’的最大障碍是资金不足。小贷公司融资渠道放宽了,杠杆提高了,将更有利于小贷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特别是小贷公司和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无异于一场及时雨。”刘志祥说。
不过,她也告诉经济观察报,并不是所有的小贷公司都能享受到这样的政策,监管部门会对申请的小贷公司进行资质评估,评级分数越高、各方面质量越好的企业,申请通过率会越高。对于一些龙头小贷企业来说,业务规模比较大,资金量差不多,也有放大融资杠杆率的需求,所以申请通过的概率很大;但如果有的企业额度还没用完,规模不大,业务发展不怎么样,监管部门原则上是不会同意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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