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2日00时至24时]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现状
10月22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沈阳新增2例从国外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治愈出院;8例无症状局部感染和2例无症状输入性感染解除医学观察。
截至10月22日24时,全省共报告确诊病例2020例(其中输入性病例306例),治愈出院1948例,死亡2例,住院治疗70例(本地病例67例,输入性病例3例)。目前,有91名无症状感染者(72名本地及19名外地传入)仍在接受医学观察。
抚顺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1号)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疫情防控初见成效,但“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全力配合各种常态化疫情的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外来(归国)护工须提前48小时通过“福顺安”向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宾馆等报到;在火车站、客运站、主要交通路口等进站通道查验48小时内的乘车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落地检查”(每2小时检查一次,即到货检查)。
2.社区主动对接(回)人,全程掌握行程,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3.各类场所有序恢复运营。进入各类场所必须严格检查“四件套”(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描“场所编码”。本市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监狱、精神卫生机构等场所的管理,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安排由有关行业部门另行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儿所等教育培训场所将适时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医疗、快递、外卖、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点等重点人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全市每周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5.各类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完善疫情期间稳定生产供应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
6.继续加强中高风险区域和集中隔离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违反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总部办公室
2022年十月二十二日
盘锦发布关于实行临时全局静态管理的通知
自10月17日我市出现本地病例以来,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疫情总体可控,但也存在进一步传播的风险,形势复杂严峻。鉴于此轮疫情病毒隐蔽性强,传播速度极快,相关人员众多,为有效消除潜在风险,尽快阻断疫情扩散,经综合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延长静态管理时间,从10月22日6时至13时,继续开展高质量的区域核酸筛查,确保全体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停止所有不必要的流动和活动。居民小区和村庄实行封闭管理,除常规核酸检测、紧急医疗救治和按照属地统一收集必要的生活物资外,居民原则上不得离家。除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运输车辆外,全市常规公交运营车辆和客运车辆停驶。
第二,机关事业单位在家办公。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在家办公或就地转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在自我防护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第三,加强企业管理。水、电、燃油、燃气、医疗、邮政、通信、卫生、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企业,国家重大项目和涉及工业安全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合理安排人员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作业。生活超市、快递、药店等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企业,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以正常经营,为市民提供上门服务,保证静态管理要求。其他企业和经营场所要全部停止生产经营,要求员工配合所有区域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四、重点机构封闭管理。全市各类高校、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
五、严格落实出国(境)人员管理。入境人员应当按照公民静态管理办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管理。来(回)的各类人员应主动报告,严格按照要求对落地核酸进行检测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六,保证就医需求。为急需就医的人群(如危重病人、孕妇等)开辟绿色通道。),并且社区会开具证明独立前往,保证以上人员得到及时治疗。黄色代码的病人按原渠道住院。居民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由120救护车及时送往就近的发热门诊。
静态的管理措施和时限会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市民如有困难,可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或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诉求。市、县、区都成立了专门的服务支持小组,及时回应市民的各种诉求。目前各种生活物资都有充分保障。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听从当地社区安排。对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合作!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十月二十二日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发布
关于在鞍山市主城区继续开展区域性核酸筛查的通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今天(10月23日)继续在鞍山主城区开展区域性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筛选对象
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经开区、千山风景区的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口、区外返鞍人员等。).
放映时间
10月23日(周日)8:00-14:00
取样点
各社区(村)采样点按照区域核酸筛查相关规定设置,具体位置以主城区各区、开发区管委会规定为准。
需要注意的事项
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地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核酸采样点,确保不漏一户。
请广大市民朋友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廖世通”并进行体温检测,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有效防止采样期间交叉感染。
老人、儿童等行动不便者,请联系当地社区(村)登记,当地社区(村)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检测。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照原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如果取样后24小时内没有接到电话,测试结果为阴性。相关检测结果可在“辽视通”和“易鞍码”小程序查询,不出具书面报告。
此轮区域核酸筛查需要全员参与,请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应完成全部检查,不落下一人。
请广大市民朋友参加本轮我市主城区区域核酸筛查。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筛查,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辽宁省卫健委、圈福顺、健康盘锦、鞍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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