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安徽客户端讯据临泉公安微信公号消息,10月9日下午,临泉首例“套路贷”案一审宣判,以石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4人获刑!
2018年9月初,被害人赵某某到临泉县公安局办公室报案。因资金周转,他于2016年向石某某等人借款3万元,渐渐陷入石某某等人设下的“套路”。这半年来,在史某公司不断在借款借条上签字修改,虚增借款金额的情况下,赵某实际支出10万元。还了20万,还欠了30多万。
石某公司业务员廖某某为催促赵某还款,长期带人威胁,在其公司门口张贴横幅,用喇叭喊话,在其工作、生活地点对赵某进行追逐、拦截,甚至对赵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典型的“套路贷”案例!
2018年10月,临泉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石某某、廖某某等团伙进行侦查。经调查发现,宋、赵、刘等人也因借钱被辱骂、殴打甚至非法拘禁。
2019年1月,专案组决定收网,石某某、廖某某、杨某某、余某某被抓获归案。
2019年8月,临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以石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恶意提高借款金额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骚扰、纠缠或者刁难他人或者相关场所,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和经营的;非法拘禁他人,殴打侮辱他人,作恶多端,欺行霸市。
10月9日,临泉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石某某等4名被告人八年六个月至五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至10万元不等。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应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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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临泉恶性凶杀案件,临泉黑恶人员":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77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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