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贷款广告乱象屡禁不止。2月4日,北京商报今日记者注意到,目前仍有中介公司利用小贷公司、银行等持牌机构在贷款广告中进行虚假宣传,但实际获取用户信息进行自身贷款产品营销。业内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应考虑将科技公司作为监管主体,构建新的监管框架和细则,明确科技公司的审核责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同时进一步规范广告投放渠道。
广告与实际产品不一致。
2月4日,今日北京商报记者在浏览腾讯新闻App时,关注到一则贷款信息流广告。页面内容显示,“请远离高息贷款。如果缺钱,可以在这里借,最快一个小时就能拿到。”广告发布者是“戴蓉”。点击链接后,页面提示填写姓名和手机号码,即可立即申请贷款。贷款主体为重庆两江新区宝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盛小额”)。
在完成简单信息并提交申请贷款5万元的信息后,正当北京商报记者想进一步了解宝盛小贷是否属于网络小贷时,接到了一个自称“银行信贷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工作人员杨丽(化名)说,她在银行贷款系统后台收到记者的贷款申请,现在需要进一步审核贷款信息。
当《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提出通过小贷公司的贷款渠道申请,以及对方是如何得到他的信息时,杨力只是说小贷公司利息太高,银行贷款比较正规。为确认合规,杨力还强调,公司不与小贷公司等平台合作,资金全部由合作银行支付。
关于杨丽属于哪家公司,对方没有正面回应,只强调是“银行信贷中心”。最后,经过反复询问,杨力起初说自己是北京金荣集团银行贷前审批部的,后又说可以从“北京华明蔡慧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蔡慧”)的工商资料中了解到。
此外,在“腾讯新闻”App中,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还发现了一则“融资中心”发布的贷款广告,页面内容显示出借人为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填写完信息后,今日北京商报记者再次接到“银行信贷审查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在记者质疑其获取信息的方式后,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广告产品与实际产品不符,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孙杨指出,中介公司应该明确告知用户其服务的是哪些银行产品。
金融科技专家苏指出,随着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步伐的加快,传统金融业务链条进一步延伸,从贷前到贷中、贷后的链条上衍生出一系列相关业务,催生了一批子机构实现贷款业务的分工协作,这是数字经济时代金融业务更加专业化分工的表现。但这类机构门槛低,不是持牌机构。不排除部分机构利用持牌机构的品牌名进行虚假宣传,以满足自身吸引客户的需求。
信息收集存在重大隐患。
根据杨力提供的信息,北京商报记者通过田燕找到了这家名为华明蔡慧的公司。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在华明蔡慧的同一地址下,还有一家名为“北京金荣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荣新科”)的机构,其官网显示“金荣中心”字样,主要是帮助用户匹配银行贷款方案。
通过金荣信用有限公司官网,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找到了该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称,该公司进行银行贷款业务对接服务,包括华明蔡慧,在京有6家分公司。至于宣传中提到的小贷公司,对方表示小贷公司也是合作伙伴,只是为了推广而已。此外,关于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以及如何保存和处理收集到的客户信息,北京商报今日记者向华明蔡慧做了进一步了解,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利用小贷公司做推广,为什么给客户匹配银行贷款产品?2月3日,北京商报今日记者多次拨打宝盛小贷客服电话了解情况,但电话无人接听。此外,田玉娥的信息显示,宝生小贷曾卷入多起债务纠纷。2019年初以来,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多名股东及高管被限制消费。
不过,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贷款中心负责人今日明确向北京商报表示,没有与此类机构合作过。
在北京商报今日记者以“不需要银行贷款”为由拒绝贷款后,杨丽也多次坚称,填写姓名和手机号的操作视为已提交贷款申请,24小时内确认资料齐全才能撤销申请,否则会记入央行征信系统,影响后续贷款操作。
在孙杨看来,中介公司以持牌机构的名义做广告的风险不仅在于诱导、吸引用户借钱,还在于用户信息的收集。在正式的贷款流程中,用户自发发起和取消贷款申请。用户提出不需要贷款后,中介公司通过强制手段要求用户提供相关资料。如果中介公司进一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贷款操作,将构成重大违规。
苏表示,这种帮助传统持牌机构发展展业的组织主体,在监管文件中往往被称为“业务伙伴”或“贷款机构”。比如《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持牌机构进行约束,而对非持牌机构(业务伙伴)的约束是通过持牌机构进行的,属于间接约束,其约束作用相对较小且有限,从而为其违规操作提供了可能。
监管环节前移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腾讯新闻,这类广告也经常出现在各种app上。
北京商报今日记者通过腾讯广告客服了解到,开通广告主账户发布广告需要先进行资质审核,贷款广告需要额外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对于用户质疑的广告,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给客服,系统会做进一步审核。此外,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还就上述涉及虚假宣传的广告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后期如何处理等问题向腾讯广告客服进行了查询,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
事实上,金融领域的营销乱象近年来多次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继2020年初发布《通知》后,2021年1月,央行在2021年工作会议中再次提到,严禁金融产品过度市场化、诱导过度负债,严肃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目前对金融营销的监管规定主要是针对持牌机构发布广告的约束,发布广告的渠道也应进一步规范,”孙杨说,但平台自身也应尽到对发布广告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查义务。
此外,苏指出,金融营销宣传诱导用户,非法放贷等行为。目前大多侧重于事后管理,即造成不良后果后会被追究责任。苏建议,根除广告乱象可以分三步走。一是监管环节需要前移。现在的贷款产品背后的资金可能是银行、消费金融、小贷等实体。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二是监管部门可以考虑以科技公司为监管主体的新监管框架和细则,明确科技公司的审核责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细化广告要求;第三,进一步畅通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渠道,形成良好的反馈机制。
北京商报记者岳品瑜实习记者廖萌
来源:今日北京商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揭开持牌机构羊皮下的贷款中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76379.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